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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锋李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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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3章 冥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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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冥婚、鬼婚、冥配等。

    在古代,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们完婚,他们的灵魂就会无法超生,一直在人间游荡不愿离去,家宅也会不得安宁。

    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

    同时也可以避免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

    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冥婚”在华夏的起源很早,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

    其实“冥婚”说到底就是一场死人的婚礼。

    古代华夏十分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

    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

    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致。

    这种习俗的形成源于长辈对子女的疼爱,充斥着长辈希望子女幸福快乐的美好期望。

    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的坟地“风水”,认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所以,当时有些风水师为了谋生,也竭力推行冥婚。

    时至今日,某些偏远的地区仍旧保留着这种陋习。

    其实鬼亲这种事情,不仅在科学上立不住脚,从风水的角度看也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严格地说,鬼亲这种事情,就是真正的迷信。

    一些不法分子从鬼亲中看到了商机,利用这种陋习做起了盗尸卖尸行当,以此来牟取暴利。

    叶锋将自己所知的关于鬼亲的事情讲出来后,反倒是让尹教授三人听得有些入神。

    “尹教授,难道是你们考古的时候遇到了有人结鬼亲?”叶锋说出了心中的猜测。

    尹教授摇摇头:“说反了,是有人结鬼亲出了事,由此引发了一个古墓的出现。”

    原来在江州市鹤立县的青梅村,有两个家伙除了盗墓之外,还兼职做起了盗尸卖尸的勾当。

    一个星期前,这两个自称摸金校尉的家伙,使用洛阳铲在距离青梅村不远的黑鸦山脚下探得一个古墓。

    想着古墓内无数的珍宝,价值连城的古董,二人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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