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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开局请朱元璋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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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蓝玉的选择!(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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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允熥一怔,这才猛然响起,早在洪武二十年,也就是五年前,朱元璋便已下旨,令锦衣卫焚毁刑具,所有在押犯人全部移交刑部。

    至于原来的审判,则转交三法司。

    简单点的说,就是眼下的锦衣卫,虽然还有缉拿人犯的权力,但抓了人之后,却是要送往刑部的。

    之后的审问、定罪,也由都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等三法司来进行。

    锦衣卫只能做抓人的绳,杀人的刀。

    这是朱元璋在察觉到锦衣卫权力过大,有一定的弊端之后,做出的改变。

    有明一朝,锦衣卫的权力和职责,实际上经常变动。

    仅朱元璋在位的洪武年间,就经历了多次调整。

    权力时大时小,规模和人数也不断变化。

    朱允熥微微皱眉。

    无论是刑部,都察院还是大理寺,都由文官把持。

    虽说这些人未必就是朱允炆的人,但至少眼下的自己,绝对不讨那些文官的喜欢。

    若有机会,恐怕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来坑自己一把。

    蓝玉交到他们手中,难保不出什么问题。

    一念及此,朱允熥又望了蓝玉和傅叶两人一眼,道:“今夜的事,乃是本王为给皇爷爷尽忠尽孝而做出来的,就先将他们暂且押回本王府上。”

    “待明日上朝,奏请皇爷爷之后,再行审问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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