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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系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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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飞行汽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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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风扇式推进器。

    之所以用风扇式推进,而不是喷射式推进,主要是考虑到民用问题,喷射式的设计显然不能随意上路,会直接影响到后面或下方的汽车。

    但是,风扇式推进有个问题是动力不足,也就是汽车依靠反重力系统飞起来,也不可能有太快的飞行速度。

    这就是个大问题了。

    李建华走过来看到电脑上的设计图,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汽车?怎么底下还带着圆盘?还带着拉拽式风扇?看起来怪怪的。”

    “飞行汽车。”

    赵奕抬起头问向李建华,“除了风扇和喷气,飞机还能有什么动力?”

    “——?”

    李建华思考了好半天,都没有想出第三种方法,历史以来的飞机都只有风扇和喷漆两种方式。

    莱特兄弟制造的第一架飞机,也是前面有个风扇螺旋桨,推动空气形成向前拉拽的力。

    后来的飞机想要追求速度,就必须采用喷气式、增压喷气式。

    看着电脑上的设计图,李建华忽然问道,“下面这个圆盘是反重力系统?”

    “对。”

    “也就是说,你设计的这个飞行汽车,可以正常漂起来,对不对?”

    “是啊?”

    李建华笑道,“我觉得你可以参考轮船的设计,当不用考虑重力的时候,不就等于是在空气中游动吗?”

    赵奕听罢恍然道,“有道理啊!就是一艘在空气里的船!”

    顿时,好多想法就来了。

    不过赵奕没有继续做设计,李建华谈起了奕星的拆分问题。

    这是最大的问题。

    奕星打断分割奕星无限动力公司,让无限动力公司单独上市,奕星无限动力公司的拆分是很负责的,主要涉及到很多的技术专利以及资金等问题。

    对于奕星来说,奕星科技是技术母公司,而无限动力公司则是使用母公司技术,独立出去能实现大批盈利的子公司。

    子公司要独立出去,未来就会独立运营,肯定要把技术专利、资金等划分个清清楚楚。

    这不仅仅是‘分家产"的问题,还包括未来发展的问题。

    无限动力汽车使用的是太阳能传输动力技术,而太阳能传输动力技术属于奕星科技所有。

    另外,聚能卫星同样属于奕星科技所有。

    这两部分就是大头了。

    无限动力公司拆分出去以后,肯定要源源不断的支付技术专利费,奕星内部一直都在讨论着。

    有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定额的支付,一种是销售分成的支付。

    多数人倾向于后者。

    因为销售分成就直接和无限动力公司的业绩挂钩,同时也不会因为大额的专利费,拖累无限动力公司的发展。

    这种支付方式的好处就在于卖的多、付的多,卖的少、付的少。

    另外,一个焦点就是聚能卫星的使用问题。

    这方面倒是争议不大。

    奕星无限动力拆分已经确定,内部组建了个团队,专门负责和奕星科技谈判,他们把太阳能传输动力的使用,分成了两部分内容。

    一部分是原有卫星的使用,使用费用价格大概是,二十万千瓦转化能量传输,每一年支付一亿人民币。

    后续的合同重新签订,价格上涨一倍以上,差不多每一台聚能卫星,每一年支付两亿人民币的使用费。

    这个价格可以让奕星科技在七年左右的时间,收回发射聚能卫星的成本,同时,也可以让奕星科技,对于发射的聚能卫星拥有独立运营权。

    比如,最新发射的聚能卫星,所传输的太阳能,可以租借给奕星无限动力公司,也可以租借给其他公司。

    这样一来,奕星无限动力公司,就成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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