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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手里的这些黄金一旦露头,就会被无数人盯上。”
“到时候会带来更大的危险,我担心处理不好,就会万劫不复。”
阿森的担忧不无道理。
这边跟国内不同,各方势力盘踞,而且都能带武器。
稍有不慎,我们就会满盘皆输,为他人做嫁衣裳。
金矿在手里,是个宝,也是个烫手山芋。
与阿森商量后,我们决定,第一配黄金出手后,就立马花重金加大我们的武装力量。
好的武装力量要握在自己手里,成为得心应手的武器。
我与阿森,想过去找雇佣军。
或者是去请保镖。
但是我们怕被黑吃黑。
又怕保镖不够狠,关键时刻掉链子。
商量来商量去,我们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我酋长女婿的身份。
酋长有十一个成年的儿子,我和阿森准备用他们作为武装队的管理者。
他们常年在森林里打猎,都是心狠手辣的主。
而且,酋长的这些儿子对周围的环境,还有个部落的人员都非常熟悉。
他们是最合适的人选。
现在我是酋长的女婿,他对我很信任,也很支持。
由他坐镇,酋长的儿子们就会很听话。
我和阿森这也算是沾了小芳的光。
下了决定后,我们去找到了酋长,跟他把事情说了一下。
当然,我们不光是利用感情,来要求他们做这些事儿。
我和阿森还在先前答应的条件上,再次加码。
再给酋长的儿子们,每人每年一万美金作为酬劳。
这么多钱,对他们来说算得上是巨资。
没有丝毫犹豫,酋长和他的十一个儿子全都答应下来。
为了让他们变得更厉害,阿森亲自出马,教他们怎么更好的用枪。
还有怎么去注意底下手头的人。
在金钱的激励下,酋长的儿子们都很努力,学习非常快。
不过短短三天,他们每个人都能熟练的用枪打中移动中的兔子或者是野鸡。
他们出去打猎回来,每人手里都提着十几只猎物。
这让我不得不感叹,他们天生就是狩猎者,这都是老天爷赐予他们的天赋。
现在我们手中有四十几把枪,和一百多个人,可用于武装。
等到我们的一百多人都有武器,而且都能熟练地使用这些武器的时候,就会安全很多。
至少,不管是谁来打我们的主意,都要掂量掂量。
很快就到了,第一批黄金要出手的时候。
我和阿森大早上起来,用拉勘测仪的机械车装了小半车,到买家指定的地点。
为了保证交易能顺利,我们把酋长的十一个儿子全都带上了。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穿着防弹衣。
并且由我和阿森去探过路后,才让酋长的十一个儿子押着黄金,把东西送到买家手里。
来跟我们交易的,是个东南亚人。
阿森叫这人谭哥,他穿着花衬衣红裤子,脚上踩着拖鞋,痞里痞气。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个谭哥来跟我们交易,还带了俩穿着暴露妖里妖气的女人。
我倒是没顾得上去打量那俩女人长什么样,整个过程我都在交易外的场地上,来回的查看。
很怕这个谭哥耍花样,黑我们。
好在,一切都很顺利。
当我看着几大箱子钱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整整四百万美金,就这么轻易的到了手上。
如果我还在苦哈哈的当打工仔,怕是几辈子累得吐血都挣不到这么多。
“便宜那个姓谭的了,要不是他信誉好,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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