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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论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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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太行也。故中更之归也,应侯出河东;而操旧业,以筑路为法。彼时,秦在河东,仅皮氏、魏、虞诸邑而已,安邑虽献,而魏人尽出,安邑才秦人数千,聚邑寥寥;魏之名都,曾不若秦之一县。及道路为通,四方辐辏,而财货毕至,乃得安邑之用也。因安邑之盐而易天下之粮,安邑仓廪为满。因粮而募民,河东得实。此皆应侯筑路、经营之功也。“

    春申君道:”道路之通,其功如此耶?或闻道路之通也,盗贼出没,强寇横行,而莫之能制,致乱之由也。何秦独异?“

    芒未道:”道通之初,实乃有之。应侯乃申秦律,得一盗贼如得一级;若盗贼自缚而致者,以一爵免其罪;缚他盗而至者,加一爵免罪。不数月,盗贼远匿。“

    一名门客有些不解地问道:”若夫"一爵""加一爵",皆何意也?“

    芒未道:”秦律,罪人若有爵,献一爵,则减罪一等。如罪当斩者,献一爵,减为宫刑。若贼缚一人来降,则减为刖;缚二人来,再减为劓;此之谓也。若群盗缚其首者来降,皆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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