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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审理公子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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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廷尉把审问公子郚的内容写成爰书,呈报给秦王。廷尉强调说,在没有证明公子郚所言为虚之前,暂不宜治其罪,恐其不服。

    第二天朝议结束后,秦王留下四贵继续议论。大家看过爰书后,也认同廷尉的判断,如果不能证明公子郚所言为虚,难以定罪。

    秦王道:“以之往陶,以收济东,以证其伪。”

    虽然大家在内心里已经认定公子郚就是来欺诈的,但为了坐实这一点,也只能让他同往济东,如果要不回济东,再治其罪。定下这样的决心,穰侯下令,从太原撤回的秦军就地解散!

    带着公子郚去陶以证其罪,说来容易做来难。从咸阳至陶,其间千余里,路上难保不出意外;到了陶邑,要如何处理公子郚?以礼待之,恐其有变;以囚徒待之,又非待客之道,还要不要拿回济东三城呢?

    聊、摄和令庐,始终像一个鱼饵,明知是陷阱,却还是忍不住去咬,万一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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