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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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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民收民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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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太民收民解的漏洞了。

    要知道。

    大明后世,张居正一条鞭法的重要内容。

    就是将“民收民解”改成了“官收官解”!

    为什么?

    民收民解漏洞太多,足以养出千万贪官污吏,豪绅地主!

    朱元璋为了省钱,除了在吏部挂名的国朝命官有岁俸之外,所谓的“吏员”,根本就没有岁俸!

    除此之外,衙门的支出,各科的供给,驿站、兵马、差役、小型的修筑河堤,道路维护等等……

    全是治下的“富户”团体,自己来负责。

    这些人轮流当类似“甲首、里长”的职位,就跟催收税粮一样。在官府的强力监督下,自己把每年负责的“一部分”交出去,然后轮到谁,谁去一家一户的派送。

    可是,三十年河东,今天你富裕了,说不定明天你就因为经营不善,天灾地祸,重新变成穷光蛋。

    然而,只要朝廷上面的“富户”名单还有你,那你就得继续缴纳。

    缴纳不上来,视同拒绝缴纳,便享受一下官府的强力措施。

    而如此一来,太多老实的富户,则纷纷变成破落户,还要被逼的倾家荡产,流放甚至身死。还有一些,则是无奈卖儿卖女。

    要知道……

    苏闲说的这些“富户”,可不只是简单的商贾。

    但里面家里面稍微有一些薄产的,比如有六亩土地,都能上这个名单。

    虽然眼下的【黄册制度】还没有完善,但此种方法几乎是大明“税收”的一部分基石。

    所谓吏治败坏、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增派徭役……。

    大部分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蜕变而来的。

    因为“民收民解”制度下,有些富户就能钻营,和当地的士绅、贿赂当地官府,让其核查富户的时候,略过自己。

    从而成为隐户,又或者依附。

    不仅不用负责支出,还能张开大嘴,也跟着一块儿吃。

    长久以往。

    大明再无富户!

    而地方官府为了维持表面稳定,只能将重点,又放在了普通老百姓身上……

    于是,新的一轮“吞并”又再次开始!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亡国之际,就在眼前!

    而就在苏闲想着这些的时候。

    “小子,制盐是技术工艺,你无意中想到了办法,咱理解?”

    “但税收却是治民!”

    朱元璋道:“里甲制和粮长制并行,咱这叫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

    “官府在其中起监督作用,民间百姓可以自己行动,将实物税或者货币征收,直接负责官府一应所需。”

    “如此一来,朝廷不用耗费太多钱财,否则,朝廷不仅要负责全天下的小吏岁俸,还要负责各地官府的支出、驿站交通?”

    朱元璋大手一摆,“朝廷哪来那么多钱?”

    “咱将这些富户定下,他们本就是剥夺民间之利,咱让他们负责,又没让天下的贫苦百姓负责。咱这也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你懂个什么?”

    苏闲就知道,对方肯定不理会。

    其实,也很正常。

    大明开国,各地都需要钱,各地也急需稳定。

    所以,朝廷制定的很多办法都是以“节省、民治”为主。

    而这也是这个时期的正统方向。

    毕竟皇权不下县,官府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将每一个百姓都能管理。

    所以,在百姓的观念里,祖宗族规大于明律,民间乡约大于衙门律条。

    这些东西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如何剥取富户之财,在地方治理百姓,这本就是考验一个官员的水准。

    大明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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