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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太民收民解的漏洞了。
要知道。
大明后世,张居正一条鞭法的重要内容。
就是将“民收民解”改成了“官收官解”!
为什么?
民收民解漏洞太多,足以养出千万贪官污吏,豪绅地主!
朱元璋为了省钱,除了在吏部挂名的国朝命官有岁俸之外,所谓的“吏员”,根本就没有岁俸!
除此之外,衙门的支出,各科的供给,驿站、兵马、差役、小型的修筑河堤,道路维护等等……
全是治下的“富户”团体,自己来负责。
这些人轮流当类似“甲首、里长”的职位,就跟催收税粮一样。在官府的强力监督下,自己把每年负责的“一部分”交出去,然后轮到谁,谁去一家一户的派送。
可是,三十年河东,今天你富裕了,说不定明天你就因为经营不善,天灾地祸,重新变成穷光蛋。
然而,只要朝廷上面的“富户”名单还有你,那你就得继续缴纳。
缴纳不上来,视同拒绝缴纳,便享受一下官府的强力措施。
而如此一来,太多老实的富户,则纷纷变成破落户,还要被逼的倾家荡产,流放甚至身死。还有一些,则是无奈卖儿卖女。
要知道……
苏闲说的这些“富户”,可不只是简单的商贾。
但里面家里面稍微有一些薄产的,比如有六亩土地,都能上这个名单。
虽然眼下的【黄册制度】还没有完善,但此种方法几乎是大明“税收”的一部分基石。
所谓吏治败坏、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增派徭役……。
大部分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蜕变而来的。
因为“民收民解”制度下,有些富户就能钻营,和当地的士绅、贿赂当地官府,让其核查富户的时候,略过自己。
从而成为隐户,又或者依附。
不仅不用负责支出,还能张开大嘴,也跟着一块儿吃。
长久以往。
大明再无富户!
而地方官府为了维持表面稳定,只能将重点,又放在了普通老百姓身上……
于是,新的一轮“吞并”又再次开始!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亡国之际,就在眼前!
而就在苏闲想着这些的时候。
“小子,制盐是技术工艺,你无意中想到了办法,咱理解?”
“但税收却是治民!”
朱元璋道:“里甲制和粮长制并行,咱这叫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
“官府在其中起监督作用,民间百姓可以自己行动,将实物税或者货币征收,直接负责官府一应所需。”
“如此一来,朝廷不用耗费太多钱财,否则,朝廷不仅要负责全天下的小吏岁俸,还要负责各地官府的支出、驿站交通?”
朱元璋大手一摆,“朝廷哪来那么多钱?”
“咱将这些富户定下,他们本就是剥夺民间之利,咱让他们负责,又没让天下的贫苦百姓负责。咱这也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你懂个什么?”
苏闲就知道,对方肯定不理会。
其实,也很正常。
大明开国,各地都需要钱,各地也急需稳定。
所以,朝廷制定的很多办法都是以“节省、民治”为主。
而这也是这个时期的正统方向。
毕竟皇权不下县,官府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将每一个百姓都能管理。
所以,在百姓的观念里,祖宗族规大于明律,民间乡约大于衙门律条。
这些东西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如何剥取富户之财,在地方治理百姓,这本就是考验一个官员的水准。
大明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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