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华娱之我在圈内当大佬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87章 建议你问投资商(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黑客帝国》!华夏影坛崛起之作。”

    “好莱坞终究会臣服在我们华夏影坛的脚下。”

    “让我们一起走近林高,亿万富翁的一天。”

    “20亿投资说给就给,翻倍的票房说拿就拿。”

    “……”

    就在网络上一片叫好之时。

    突然有一则消息突兀的出现在其中。

    话题带上了《黑客帝国》,能让这条微博一经发送出来便得到足够的推流。

    “30亿美刀票房《黑客帝国》竟是抄袭之作?”

    这条微博实在是大胆,也出乎意料,电影爆火的同时,讨论度自然也更高,所以这条微博的传播度别提多快了。

    大家口口相传的同时转发评论,不过也没有盲目的被这条微博带偏。

    而是非常理智性的探讨,这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发送这条微博的账号是蓝标认证。

    说明或大或小,在社会上也具有一丁点的地位。

    而名字叫做“成功传媒”。

    名字有些陌生,至少没怎么在大众面前出现过。

    不过这名气不大,口气倒是不小。

    帖子当中言之凿凿地指出了林高的这部《黑客帝国》抄袭了他们已经公布且公演过的一部较为小众风格的舞台剧。

    舞台剧的名字叫做《交错时空》。

    后方附上的截图则是这部舞台剧的编导发言。

    并且在发出之后,这位编导更是亲身下场,转发评论并艾特了林高和其所属旗下公司的官方账号。

    语气不太好,从头到尾都是指责林高的话。

    长篇大论中刨出有用的线索。

    作为编导的意思是,《黑客帝国》抄袭了他的《交错时空》,无论是背景还是故事线,都与他们的舞台剧有着高度的重合及相似,甚至最前期的分镜脚本也几乎是一模一样。

    在结尾证明编导义正言辞的发出控诉。

    “有非常喜欢我们舞台剧的观众朋友,甚至都发来私信询问我们,是不是将版权卖了出去,从而改编了这部电影,在此我想说的是,不是的,这就是抄袭,而且抄的完完全全,做出这种事的林高,你难道不应该在那海报上的导演一栏,加上我的名字吗?”

    “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算了的,毕竟我们华夏文化是支持原创,并且维护原创的,在此我一定会追究到底,我不会任由我的孩子被他人糟蹋!”

    控诉完之后,甚至在评论区又艾特了一圈的国家官方账号。

    看着倒是非常激动,是真的在为这件事不耻

    附上的图片更是截取出来了一些个片段来佐证自己的言论。

    不过图片有些模糊。

    不是清晰度的模糊。

    而是单单看这些个图片,其实并没有办法佐证他的言论

    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才可以。

    但是网友又怎么会认认真真的提出这些问题?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