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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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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明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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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理。

    可考虑到明朝的物价水平、生产条件和精神供应,一个从九品的小官已经活得很滋润了。

    只是人心是无度的。

    我是官了,我凭什么一。

    凭什么一顿只吃四个菜。

    偶尔去喝个花酒听听曲不犯罪吧。

    我总得给自己买几身苏绣、蜀绣的大牌吧。

    逢年过节给媳妇小妾丈母娘啥的买两件首饰不过分吧。

    这么一想心里就长了草,再看看手里那点可怜的月俸,可不就是升起一种朝廷抠门的感觉。

    人要是贪,怎么都贪。

    二十一世纪官员那点工资够去潇洒吗,够打高尔夫吗,也不够啊,那他们贪污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

    老朱在洪武六年、洪武二十八年两次调整官员的俸禄,已经按照比正常家庭生活所需花销的两倍以上来制定了。

    是古代官员本身的思想他带有一定的封建官僚习气。

    不愿意活的只比普通百姓好。

    官才是人,民只是草芥。

    必须得有悬殊的生活差距才能体现出来。

    在十四世纪的背景下,能仅凭合法收入就能实现一顿顿吃大肉,这日子怎么想也够资格说一声幸福了。

    又想养小妾,又想学外语,末了骂朝廷抠门,说是老朱逼他们贪污,多少有点不要脸了。

    若要是替明朝的官员鸣不平,就没必要对现实的贪官咬牙切齿了。

    就这么简单。

    三观要正,思想要纯!

    陈云甫一听年俸二十两,那脸上笑的,比花都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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