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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穿太子,开局代娶七房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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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太子要推新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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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骁写的新律,大概可分为几类。

    土地、赋税、婚姻与养育,刑罚。

    四大类别。

    大庆土地本来就是国有的,哪怕是后面几个占领的州郡,也已经实行国有制。

    凡是大庆境内的权贵、百姓等人群,皆可花钱向官府买地买房产,以此获得使用权,但并不是代代相传的个人财产。

    说通俗一点,但凡朝廷需要用到你这块土地,土地就会被朝廷收回,但那时朝廷会补偿你双倍报酬,并为他们提供能谋生的营生,解决后续带来的一切麻烦。

    土地广了,就有很多闲置房屋。

    许多达官显贵和有钱人,都会出钱购置房屋,以前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但顾骁写的律法,有了明确的规定,每人至多只能买两套房产!

    若是出现超售等多买的情况,朝廷将会追回被卖的房屋,且当事人与售卖人皆要判刑入狱。

    至于赋税。

    不管是大庆,还是曾经的南楚。

    士、农、工、商,等级森严!

    士人和工人赋税轻,压力较小。可是农民辛辛苦苦耕种获得粮食,交的农税却远远超过商税!

    唯利是图的商人来钱多快,顾骁心知肚明,为此他重新定义了农民和商人的税额。

    靠耕种的农夫往常得交四成税收,现在只需要缴纳两成的粮税。而商人的税收,则从原先的一成变成三成,月收入未超过十两的不算商税。

    瞒报、漏报、少报者,一律罚十倍,财物不够就转售房屋,直到将漏洞补上,否则当事人以及后代,都将面临十年牢狱之灾,并在三代以内禁止参加科举!

    至于民间婚姻,以及生育。

    (皇室、亲王诸侯除外)

    士农工商者,确立一夫一妻制。

    凡嫁娶之后,男方不得无故休妻。婚内不得***、租妻,甚至是卖妻,若有发现者,一律处以绞刑!

    男方不能因女方多年无所出就随意纳妾,除非女方确实没有生育能力,双方达成共识,且在官府的见证下,正式义绝以后才能再次娶妻。

    婚内如果女方出轨,则可将其休弃回家,三年之内无所出的话,可责令娘家退回彩礼并给予补偿,必要时可通过官府追究责任。

    官员可一夫一妻,或是一妻多妾。

    为官者,是为天下表率。

    不仅本人要学识渊博,更要严格遵守忠、孝、仁、智、礼、义、信,凡触碰其一,一律免职或不得录用。

    五品以上官员可纳四妾,五品以下官员纳两妾,不得超过规定人数,违法者停职查办,再观后效。

    妾可休弃!

    不得有伤害、杀害等偏激行为。

    不得转卖他人,或青楼等场所!

    不得以任何借口,转赠于他人!

    除了,赋予弱势女性一定的地位。

    顾骁认为儿童,也特别需要律法的保护。

    在权贵圈里,顾骁没有听说过有弃婴之类的事情。但是在民间各地,却有着无数的弃婴塔,弃婴塔里面又多半都是女孩。

    百姓思想封建,认为男孩能够传宗接代,而女孩就是吃白饭的,还会影响家里人的生活,所以多半都会选择抛弃女婴。没有严格的律法,就无法保障婴孩的安全。

    因此顾骁规定,夫妻生育的儿女,不得因为性别歧视,而做出溺死女婴、抛弃女婴等灭绝人性的行为。

    一经发现,夫妻自动判处和离。

    男方阉割!

    女方不得再嫁!

    当然,有罚就有奖。

    夫妻生育男孩,朝廷奖励一吊钱(注:一吊钱就是一千枚铜钱),两壶酒,一只狗。生出女婴,同样奖励一吊钱,两壶酒,一只小肥猪。

    朝廷还会因此开设济婴堂,专门供养丧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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