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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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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海军都督府的奖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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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平时最高),铜星(三等功,平时立功),嘉星(嘉奖),紫心(因公或战时受伤)。

    海军都督府,参考了明代的五军都督府制度。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为由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自此之后成为定制,一直到明灭为止。五军,分别是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相当于将统管全***队的总参谋部一分为五个战区,各自分管一块,权利平行,都受兵部节制。其中,中军管辖大概现在的江苏、上海、浙江和河南部分地域,左军管辖辽宁、山东、浙江北部,右军管辖陕西、甘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两广、甚至越南部分地域,前军管辖湖北、湖南、福建、海南、浙江南部、两广部分地区,后军管辖河南北部、河北、山西、顺天府、内蒙部分地区。

    这时候五军都督府中的“军”,又代表着职业军官,旱涝保收,吃俸禄当皇差,可以干一辈子。海军都督府的由来,先不剧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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