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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的。
林芳华不由得看呆了,朝着她挥挥手,“婉清,这边。”
啧,也不愧是做生意的料,自己会打扮,拿货眼光也好,穿的这身,应该是超市里搭配的。
白婉清提着小皮包,里面装满了钱票,不疾不徐走到林芳华边上,眼眸弯成月牙,“婶子,咋不带个帽子,外边暑气重,又干,别晒伤了。”
林芳华拉着她的手,跟自家闺女似的,“婉清,麻烦你走这趟,婶子都不好意思了,咱先过去,别让师傅等久了,小祁也在呢!今儿个你给我掌掌眼,婶子人老了,看不准,还得靠你们这些年轻的,你要说好,那绝对没差的,婶子就是这么信你。”
白婉清跟着她,两人一前一后的,都属于那种外貌扎眼的,瞧着还真有几分像亲生的。
她浅笑:“婶子,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这婚事,还得看孟祁怎么看,我们外人,也只能适当给点建议,他比我们更清楚什么样的人适合跟他过日子。”
林芳华点头,认同道:“你说的没错,但小祁这娃缺心眼,跟他弟不一样,是个脑子转不过弯的,难免多费点心。
都说笨鸟先飞,这都二十来岁了,还没个苗头,我这当娘的,心里着实放心不下。”
说抱孙子,那都是玩笑话,小两口要不要娃,关她屁事!
反正种又不是断在她的手里,以后都是他们去给祖宗交代。
又不是她没人养老送终,她急什么?说多了,小两口还觉得啰嗦,她才不讨嫌,主打一个活的明白。
白婉清就喜欢这样的婆婆,顺着林芳华的话往下说:“是这个理,小年轻,有自己的想法,反正日子是他们过的。
你等叔退休后,让他陪你到处走,这家里的事儿,让他们自个儿琢磨!别搞些吃力不讨好的,乌烟瘴气,一家子都生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