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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下饭的问题,就是多看,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那我给你带点沙拉回来吧,这样饿着可不是件好事,这种时候要是身体垮了,可是会影响办案的。”马克理所当然的说道。
这句话气的艾玛牙都差点咬碎,给老娘带饭就是为了快点破案,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哼,用不着,我自己去吃。”
马克目送艾玛离开,有些无语的挠挠头,这又是触动了哪根神经,说话跟吃了枪药一样。
身后约翰逊警司拍了拍马克的肩膀,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马克老弟,你是不是从来没追过女人?”
马克回忆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样,上辈子是个社畜,每天睁眼就是办公室,哪有时间追女生,这一辈子根据记忆,还真是从来没追过女生,都是被倒追。
万恶的资本家!都该挂在路灯上。
“好像还真是,一般都是女人追我。”马克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约翰逊此时恨不得用巴掌把自己的脸抽肿,NNd,这混蛋长这么帅干嘛!
“那你就好好体会一下女人的多变吧,自求多福。”
想不通就不想,马克本着这个原则很快就忘记了这个问题,高高兴兴的吃起了面前的千层面。
5层宽面,中间加入番茄肉酱、奶油调味汁、奶酪,烤熟之后撒上各种香料和碎奶酪,口感浓郁到马克连吃了3份。
酒足饭饱后,马克习惯性在脑海中回忆案件细节,这是他上辈子就养成的习惯,吃完饭后在自己的脑子里复盘发生过的事情。
木箱中的尸体、排列整齐的凶器、消失的凶手、疯人院中的替身、死去的华纳神父、真正的温斯特去了哪?
这些问题都环绕在马克的脑海中。
根据现有的线索,凶手在艾玛带着警员前往第一案发现场前的一段时间还生活在那里,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呢?
还有一点马克在刚才的会议上并没有提起,那就是凶器中少了一把最重要的——把布兰妮切片的刀具,不可能是这其中的任意一把。
那把刀一定是凶手最爱的一把,爱到必须要随身携带,甚至是当做自己身体的延伸。
这把刀到底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