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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我是来自地球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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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别有所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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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来的还是来了,回到家里的陈巷发现自家工作室收到了一份电子律师函,具体内容太长就不说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请停止侵权,要不然大家面子上不好看。

    果然,流浪歌手这条路的终点是出名,一旦出名了,再这样肆无忌惮的拿着别人的歌赚钱,就有点不合适了。

    陈巷去了一趟银行,把最近的收益都攒到了卡上,然后转到余额宝,算了,余额宝利息太低了,零钱通也低,这两家大佬最近这两年也不知道怎么了,想吃点利息都难。

    但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陈巷又不会,其实他是有过基金经历的,但是结果并不友好,一分钱没捞到不说,还亏了好几百。

    这个经验没有,教训倒是很深刻,幸好没有投太多,当韭菜被人割的滋味很难受。

    很好,很多,很满意!

    流浪歌手这些日子,收益还是很可观的,毕竟开挂都开冒烟了,眼泪都开出来了,作为艺人,从来就没有这样敬业过。

    虽然都是零零散散的,比不上那种跑商演的,一首歌七万八万几十万的,等等!

    陈巷突然悟了,他不是那个背靠朝阳的妖女大人,也不是那个咳嗽一声,大家都得认真听的陈十亿,而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野生的,没有人认领的,缺少根脚的人。

    按照《西游记》的解读,像这种没有根脚的妖怪,最终都是要被打死的,所以,是不是先找个大树靠一靠?

    这时候,难道要把新开的工作室关了,然后找个类似华谊兄弟,或者天娱传媒这样的大佬投奔一下,来个大树底下好乘凉?

    可是,连个介绍信都没有啊!

    按照正常的思路,出名之后,应该是大红大紫大幂幂啊,怎么到了陈巷这里,发现有点不一样了。

    名是有了,陈十亿的大名已经在网络上暴起了,一个没有得奖的歌手,一个比歌手还像歌手的网红,一个臭不要脸的小偷装逼犯。

    最近很多歌手的业务都有点不好开展了,本来大环境不好,人都有点压抑了,结果来了这么个玩意,那街头卖唱违法吗?

    违法,但是不能追究,因为这是一个特别败坏路人缘的事情,谁要是真追究了,一个小气,自己唱不好还不准别人唱的名声是少不了的。

    所以,只能暗戳戳的来,私下发个律师函就是了,也不公开,也不告,就是告诉你,应该适可而止了。

    陈巷收到律师函之后,给小宝珠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最近活动要终止了,倒不是脸皮不够厚,而是必须进化了,街头卖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陈十亿已经足够有名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名气变现,要不然搞直播带货?

    左一句老铁,右一句亲们,再加个666什么的,我这能做到吗?

    陈巷怀疑,严重怀疑,他这平常连句话都懒得多说的人,感觉直播这条路走不通,而且都没有厂家或者品牌商来找自己合作,想要变现都不知道卖什么。

    感觉陈十亿是个假网红一样,出名了,又好像没有出,陈巷很后悔当初在朝阳的时候,没有去市场部考察一下,完全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运行的。

    要是白鹭在,或者薛宝丽在就好了。

    “大叔,呜呜,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要来找你了!”小宝珠哭的很惨的样子,个小财迷,不会是舍不得吧?

    但是街头歌手这条路肯定不能走一辈子的,早晚有这么一天,哭个哈子?

    不对,不对,如果是舍不得,问

    而且以小宝珠的年纪,完全没有离别和多愁善感,她的重点好像都不在卖唱结束这件事上,也不在钱上,好像被人打屁股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有种‘妈妈我不敢了的味道"在里面。

    陈巷正要把

    “如果要见面的话,就在我们的长条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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