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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之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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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特殊的敲诈案(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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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的会见,持续了三个多小时。

    陈曦看起来很颓丧,低沉着头,神情萎靡。杨毅先是请他确认了委托手续,告知他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权利,然后让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陈曦叙述得很凌乱,没什么逻辑性,杨毅耐着性子听完一遍,不得不引导他重新讲述。“警察一共审问你几次?”他问陈曦。

    “三次吧,”起初陈曦并不十分肯定,思忖片刻点点头道,“对,就是三次,在刑警队两次,在这儿一次。”稍作停顿他又说道,“我不清楚在派出所那次算不算。”

    “那次有笔录吗?”杨毅问。

    “没有吧,我没看见他们记什么。”

    “让你签字了吗?”

    “没有。”陈曦肯定回答。

    陈曦是一天下午被传唤到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向他了解他和于之光的关系,以及他配合于之光“钓鱼”的事实。陈曦没觉得事情有多严重,一五一十地回答了问题,熟料,他再也没能回家,当天晚上就被转到了刑警队,第二天又被刑拘,羁押在看守所。

    到刑警队后,警察收缴了他的手机,并发现了手机上他与于之光的微信记录。他和于之光的所有联络,几乎都是通过微信进行的,警方正是藉由那些微信记录,引导他复原了参与“犯罪”活动的整个过程。

    陈曦对第一次当“卧底”,记忆犹新。那是个初夏的傍晚,他按照于之光的吩咐,来到了一个酒店房间,见到了于之光。于之光告诉他,已经约好了小姐,小姐很快就会到,并递给他相邻房间的钥匙,还有装着“嫖资”的信封,让他到房间等候。于之光还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比如小姐到房间后先安排小姐洗澡之类的。

    陈曦依计而行,去了隔壁的房间,没多大功夫,房门就被敲响了。那天被钓的鱼是个四川女孩儿,自称李冬,陈曦记得她个子不高,皮肤很白净。陈曦说自己刚洗过澡,让女孩儿去洗澡,女孩儿没有丝毫怀疑就答应了。听到卫生间里传出的水声,陈曦给于之光发了微信,紧接着,于之光就带着几个人冲了进来,抓获了赤裸而又惊恐的女孩儿,把陈曦又带回了原来的房间。

    和于之光一起抽了根烟,陈曦就被放走了,他觉得整个过程既惊险又刺激。想到自己的“卧底”行动如此顺畅,又为打击犯罪做出了贡献,陈曦隐隐地兴奋不已。

    在那之后,于之光几乎每个月都会找他配合行动,按照警方根据微信的引导,他一共承认了十七起“犯罪”事实。

    “这十七起你自己都记得吗?”杨毅问。

    “记得,”陈曦苦笑,“有些刚开始不记得,但他们给点儿提示,我就记起来了。”

    每隔一两个月,于之光都会请陈曦吃饭,那些都是普通的饭菜,陈曦以为是于之光略表感激之情,便一直没放在心上。其实即便没有他“配合”的那些行动,两个人也不时小聚。

    有两次吃饭的时候,于之光给了钱,说是所里发的奖金,陈曦信以为真,便收下了。第一次是两千元,第二次是五千元,于之光一共给了七千元。

    这些,就是陈曦三次被讯问所交待的事实,杨毅再三确认,也问不出别的了。他略作思忖,问陈曦是否主动找于之光商量过“行动”的事儿。

    “没有,都是他找的我。”陈曦回答。

    “你确定?”杨毅眯了眯眼,“你就没有一次主动找过于之光?”

    “没有,我找他也没用啊,”陈曦顿了顿,“行动都是他安排的,通知我我才过去配合。”

    杨毅叹了口气,又问道,“你联系过那些小姐吗?”

    “没有。”陈曦连连摇头,“我根本都不认识,每次就是在房间里等。”

    “照你的说法,在这期间,你和于之光吃过很多次饭,吃饭时你们会议论这些吗?”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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