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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之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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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死因的冲击(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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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可没什么别的操作。你这么一说,好像我们枉法似的。”

    “哪儿能呢,”杨毅一点就透,“我对你心存感激,是因为你提审我时,语重心长地教育我,点拨我,让我没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增强了我痛改前非的信念。”

    “这还差不多,”杨浩志瞥了瞥杨毅,忍着笑,“就是嘛,你说你一个学法律的高材生,怎么能犯那种低级错误呢?咱们都是搞这行的,肩上担着公平与正义,切忌投机取巧,更不能触犯法律。前一阵儿我们这儿走了个案子,本来是***案,但律师一顿骚操作,结果把自己、施害人的父亲、受害人也都弄进去了,都演绎成段子了。”

    “您说得对。”杨毅忙点头称是。

    “杨毅,我提醒你,这会见室和看守所提审室一样,也是二十四小时录音录像,你可得汲取经验教训啊。”杨浩志一语双关。

    杨毅心中一震,知道杨浩志是在点醒自己,咧了咧嘴说道,“看您说的,我哪儿会再往枪口上撞?”

    “那就好。”杨浩志嘴角露出笑意,顿了顿说道,“展鹏的案子还在侦查阶段,起诉建议书还没过来呢,你这么急着上来干嘛?”

    “这案子不是有点儿特殊嘛,”杨毅看着杨浩志,“在侦查阶段又发现了新的事实,可能会推翻原来报捕时的罪名,我不就赶过来和你沟通沟通嘛。”

    “这个,公安也和我们沟通了,这案子变化是挺大的。”杨浩志点头。

    “你们检察经常讲提前介入,我也就提前一回呗,省得到时候咱们都费劲。”

    杨浩志呵呵一笑,说道,“我可是听说你挺难缠的,有两把刷子,也好,我就和你学习学习。”

    “又扯不是?”杨毅皱着眉嗔怪道。

    “行,你说吧。”杨浩志扬了扬头。

    “我记得,报捕时有三个罪名,过失致死、包庇和徇私枉法。”杨毅说。

    “对。”

    “按照新发现的事实,现在前两个罪名都不成立了。”杨毅见杨浩志不表态,便接着说道,“造成王可死亡的,另有其人,当时展鹏并不在现场,所以过失致死理应排除。”

    杨浩志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至于徇私枉法嘛,我认为也不成立。徇私枉法的前提是当事人有主观故意,主体是特殊主体,但现有证据表明,展鹏是在脱掉警服后才知情的,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司法人员了,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展鹏在侦破工作中有徇私、徇情的枉法行为,主客观要件、主客体要件均不满足。”

    杨浩志思忖片刻,苦笑道,“我不能说你讲的没有道理,这些你和公安说过吗?”

    “交流过。”

    “哎,”杨浩志叹了口气,“只要起诉建议书里不提,我们轻易不会追这个事儿。其实批捕时我们就觉得多少有些牵强,也不知道公安是怎么想的。”

    “避嫌呗,”杨毅眨眨眼,“据说受害人家属那边追得紧。”

    “怪不得,”杨浩志恍然,怔了怔说道,“这不是拿我们当枪使嘛,他们倒落个好人,将来审判的时候被驳回,挨棍子的是我们,真不是东西。”

    “其实难怪他们说不清,毕竟展鹏看起来像是自己查自己。”杨毅苦笑。

    “哎,都他妈是什么事儿啊?”杨浩志皱皱眉,看看杨毅问道,“那剩下的包庇,你没什么异议吧?”

    “那个没有。”杨毅摇摇头。

    “有什么辩护思路吗?”杨浩志的眼中闪过狡黠。

    杨毅咧嘴一笑,说道,“你知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我们做律师的责任。”

    “小样吧,和我还上纲上线?”杨浩志白了白杨毅,“想做罪轻辩护?”

    杨毅含笑不语。

    杨浩志斜睨着杨毅,讶然道,“你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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