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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是这样啊,那我今天晚上就给爹爹烧点钱纸,这事益早不益迟啊。娘,是不是啊。”致桦跟娘说清楚了。
这样的事,是一刻都不能拖的。否则后患无穷。
致桦不敢耽误,一刻都不敢耽误。只等晚上十点就去买了一大堆钱纸,拿着这些钱纸,到小区外面的十字路口处停下来,致桦首先用白粉笔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圆圈,然后把钱纸放在圆圈内,毕恭毕敬地给爹爹烧了。
从此,每逢给爹爹上坟,致桦都会亲自买了钱纸来送。
这件事情,致桦记在脑海里去了。
忙完这些,致桦还要抓紧更新她的新书《热恋》,这天是更新最少的一天。
日复一日,致桦码字积极,一个月的时间里,新书更新达到了十万字了,平台自动开始推存了。
哎呀,不得了啊,推存的第一天,居然有上千人在读,虽然比不上大神们的大作,但是。对于新手的致桦,已是莫大的鼓励。
连续三天,在读人数有增无减,太好了。
看来坚持就是胜利,一点也没有错。
原来呀,十万字之前,后台都是零零零的,因为根本就没有推存。只有达到了十万字,才开始推荐上流量了。
摸索了一个多月,掌握了一些平台的游戏规则。
看来时间一长,就可以了解到一点潜规则了。
写小说,绝对不能急功近利啊,要不然,会***攻心的。
新书终于看到了曙光,致桦把重心移到了码字上,反而把上班当做副业了。
人啊,一旦有了动力了,就自然而然热情高涨,致桦把写小说当作了首要任务来完成,就是眼睛有点吃不消了。
眼睛,肝主之,也就是说,眼睛不好使,是肝不得力也。
也不知道哪天看过的视频,里面的中医授课老师讲了,立春的前几个小时,脚的大拇指的内侧处放血,对肝有益。
致桦也不管那么多,反正扎针放血,也就那么一丁点儿血,也不碍事的。
有效果当然好,没效果也没有多大的害处,很安全的方法嘛,如果不扎针试试,岂不可惜了。
“扎”,致桦从抽屉里找出放血针,就给自己的脚趾头扎了一下。
嗯,理都不理。
致桦又重复地扎了几下,总算挤出了一丁点儿血出来。
继续,再扎另一只脚。同样扎了好几下,才放了一点儿血出来。
什么事情都要有拼力,但是。致桦是花甲之人,再怎么也拼不过年轻人。
年轻人,打字快,写东西会针对读者的胃口,手机操作也是滴溜溜的,手机功能又会广泛应用,思想前卫,头脑灵活,哎呀,年轻人青春活泼,怎么比,年轻人都要强过老年人。
致桦懂,也明白,所以,比起年轻人。差得远,很正常嘛。
写小说只是致桦晚年的爱好,就像别人爱好跳舞,打麻将一样,乐此不疲。
写着写着就入了迷的致桦,就连做梦,都在码字中。
也许这不是梦,躺在床上的致桦,歪在被窝里,打着字,眯着眼,很快就出神入化了。
她写的这个《热恋》被一淘金者捞到了,居然主动与致桦取得了联系,决定将《热恋》改成同名电视剧。
哎呀,天降惊雷,这惊雷把致桦没惊醒,却惊得笑醒了。
真的是,睡着了,笑醒了。
致桦相信梦中的情景,一定会成为现实。
因为《热恋》题材,很接时代的节奏,年轻人都喜欢看的。
为了把梦中的情景变成现实,致桦开始认认真真地搞创作,码字码累了,眼睛难受了,就稍作休息,刷刷头条,找找灵感。
任何事情,都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成功都是留给有所准备的人。
致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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