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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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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静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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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警钟。管你千年之积善之家,诗文显名之辈,在皇权面前都没有大用。

    就算你当了文坛盟主,但有一次行差踏错,即入万劫不复之境地,王世贞不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吗?

    但大明朝,有一种人只要不谋反,少参军干政,即能得与国同休,累世簪缨的富贵,那就是勋贵——而皇后之家,必封伯爵,这也是铁律。而最近传到江南的选秀谕旨,也证明了这一点。

    于是,被官府提醒上报女儿资料的庄允长陷入了迷茫和纠结——自己真的要为了家族,把视若珍宝的静嘉推入吃人不吐骨头的深宫大内吗?还是从自己已经选了又选的备用女婿人选中,赶紧选出一个来,先把婚书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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