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大宁之千年之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2章 公开庭审普法(1/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随着网友们,相继发表自己的评论。

    济城公安官方账号,关注人数呈直线增长。

    而有关济城公安表态。

    也因为网友们的讨论。

    登上云音等社交媒体的热搜榜。

    网上这么大的动静。

    自然也引起了,汪田如成华等人的关注。

    最关键的这个叫吴阿坤的流量小生,被逮捕还同他们龙华有关。

    更别说大量的网友通过官网、官方账号、电话等。

    提醒他们。

    原本。

    这事同龙华有关。

    作为当事一方。

    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表态。

    不过在大量的网友期待下。

    最终在汪田如的指示下,成华代表龙华公司。

    发了一个简短的声明。

    而这声明结尾的话。

    则是引用济城公安官方,账号的那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话。

    五天后。

    济城中院对吴阿坤。

    涉嫌违法犯罪进行了公开庭审。

    并借助云音平台、济城卫视等。

    开启了庭审直播,他们要借吴阿坤这件案子。

    来一场全民,普法教育。

    庭审开始前。

    书记员确认了公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吴阿坤。

    及他的辩护律师等到庭后。

    第一件事,就是宣布法庭纪律等事情。

    当书记员做完这一切后。

    审判长这才宣布开庭。

    并现场核对了吴阿坤的身份,宣布案由。

    宣读书记员和审判人员的名单。

    最后,才现场询问了吴阿坤,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得到吴阿坤的否定回答后。

    庭审,正式开始。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检察机关宣读公诉书。”

    在审判长说完后。

    坐在公诉席的检察员,顿时站了起来。

    “被告人吴阿坤,别名吴坤、阿坤、吴来。

    男。

    一九九八年七月初二出生。

    原籍东州省济城人,十岁时随父母移民五月花国。

    现为五月花国国籍。

    二十岁时,回国内发展,现居济城青河区半山家园。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

    因花钱买热搜,被挤下榜心生不满。

    组织水军粉丝等群体。

    恶意中伤国家重点科研单位龙华公司。

    并为此,引发网络重大舆情。

    后有热心群众。

    向我们举报,吴阿坤曾为寻求刺激,聚众***、吸食笑气等。

    接报后。

    在确定了热心群众的举报的真实性时,同日经我院批准。

    由济城市局,对其执行逮捕。”

    本案由济城市局侦查终结。

    以被告吴阿坤,涉嫌聚众***罪、持有毒品罪、***罪、寻衅滋事罪。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被告人吴阿坤的辩护人,辩护意见。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聚众***

    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九月五日、十月十五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六月七日、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七月六日、七日、八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八日、九日等多次。

    组织同圈好友、粉丝等在半山家园、丽都大酒店、富贵人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