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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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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孤家寡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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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但那是给未来还政做准备。

    就当下而言,是否有权字,影响并不大。

    实际状况就是,朝廷政务不论大小,悉由刘娥决断。

    这一点,包括宰执大臣在内的朝堂众臣,也基本上都是认可的。

    眼前的这两份札子,一份来自于参知政事王曾,另一份来自于宰相丁谓。

    王曾的方案,按照急迫程度将政务分为两类。

    若有急务,则立召宰执大臣觐见商议,若无急务,则每隔五日,太后和皇帝共同御殿垂帘,接见宰执大臣,决断诸事。

    而丁谓则主张,将政务按照重要与否分类。

    若有军国重事,则立召宰执大臣共同商议,若无军国重事,则每个月的朔日和望日,也就是初一十五,由太后和皇帝共同御殿,接见宰执大臣。

    这两个方案,看似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实则却不然。

    因为不管是王曾方案中的急务,还是丁谓方案中的军国重事,在整个朝务当中的占比,都是非常少的。

    王曾的方案之所以要定为五日一次听政,其用意就在于,将除了急务之外的所有政务,都交由听政时来决断。

    与之相反,丁谓的方案,将听政的频次定为朔望两日,实际上是在虚化听政决事的作用。

    一个月两次的听政,必然无法处理庞大的政务。

    这种状况下,非军国重事,也就是大多数政务的处理流程,便是中书拟定处理意见,交由宫中画可,取旨后施行……

    又或者更直白的说,方案二其实就是大多数的事务,都交给宰相丁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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