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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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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趁虚而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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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凶手是学校中的人,那对方要么是老师,要么是学生。

    但这些人是要上班,是要学习住校的!

    谁不在,谁的时间不对劲,警方一眼就能看到。

    这种好查的东西,到目前还没任何通知,那只能代表同班同学和老师是无辜的。

    “所以......”

    “你怀疑,受害者有一个隐藏的地下恋人?”

    “并且这个恋人,还不在校内!?”

    李胜回过神来,他看着许生,脸上露出一丝错愕。

    不过细细琢磨后,他眉头又皱起。

    “不对啊。”

    “受害者的时间很紧张,从对方的轨迹来看,要么在学校上学,要么一个月三四天回家休息。”

    “两点一线,生活比上班族还要简洁。”

    “她能接触到的人就这些,但这些人已经被警方查了啊!?”

    一个压抑的生活。

    同时也代表自由受到限制。

    练舞,学习,李雪生前,有清晰的逻辑后的十年时间内,被这两件事给锁死。

    她接触不到任何这两件事以外的人!!!

    恍然间,李胜好似想起什么一样。

    “交通!?”

    他想到八月末的案子‘人头狗",受害者和凶手,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被一辆公交所串联在一起。

    “不对,交通只能应对急促的事件。”

    “而感情,往往都需要铺垫才能达到效果,公交或是出粗,这两种极为快速的工具并不符合要求。”

    李胜又摇头,将这思维给抹掉。

    “不止......”

    许生开口道。

    “李队,假设,我们猜测的这个地下恋人存在,那么,对方是否为凶手!?”

    是否为凶手?

    恋人还能是凶手!?

    李胜一顿,随后眉头紧锁。

    很多案子,会将报案人定为嫌疑人,先排查一遍报案人,这是为何?

    因为这是大量的贼喊捉贼案件给他们得出的经验!

    往往死者都是被妻子,丈夫,恋人所杀害,然后这些人处理完尸体所报警。

    而这起案子......

    “从李雪回到家,未接触过其余人,家里也也没有电脑,却会外出来看,对方手里大概率存在一个和地下恋人交流的工具。”

    “比如手机,可能是恋爱对象送给李雪。”

    许生开口说道。

    “如果有手机,那处在恋爱阶段的男女,恨不得腻歪在一起,必然会时常联系李雪!”

    “但李雪却死亡四天......不,今天是第五天!”

    “五天的时间,尸体都发臭,对方却没有任何的消息,你觉得这算得上是一个男友的正常反应了?”

    网恋需要电脑,受害者家中并没电脑,那便排除网恋。

    那便是现实恋爱。

    而现实恋爱,是能碰的上面的!

    这一点也符合刚才的猜测,受害者必然是在紧张的环境中,在某个地点遇到的恋爱对象。

    如果,两者能碰上面......

    那为何消失四天,对方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不说报警吧。

    “李队,我们刚才也说过了。”

    “凶手和受害者,必然是在受害者那两点一线,极为紧张的环境中所遇到的!”

    “这两个环境,一是学校,二是练舞。”

    许生冷静下来,整合目前找到的信息。

    “而警方,在中午查到这两个地点的那一刻,已然将李雪死亡的消息散播出去!”

    “这种情况下,你若是李雪恋人,你会不会直接找上警方确认消息?”

    “最不济的情绪崩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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