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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大妈是来应聘保洁员的,可林麦想让她当食堂阿姨。
食堂阿姨的工资比保洁员的工资要高。
再怎么说是街坊,丁大妈人品也不算差,林麦还是想照顾她一两分的。
丁大妈踌躇了片刻,很不好意思地拒绝了:“我做饭的水平不行,怕做出的饭菜小朋友不爱吃。”
林麦想了想,道:“那就在厨房里当小工,给厨师打杂。”
她这么安排,是有用意的。
丁大妈为人比较正派,占食堂便宜的可能性不大。
让她在食堂工作,还可以让她监督食堂其他人员不偷拿食堂物资。
如果食堂的工作人员偷拿物资,小朋友的饭菜就会不够吃。
这个年代的小朋友基本上就没有挑食的,而且饭量还不算小。
丁大妈点头答应了。
林麦通知她八月三十号前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