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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候,程小纭出现在天盛传媒楼下,手里拎着黑色的衣服袋子,戴着最新款的古驰的墨镜,一身黑色皮草,明明一般人穿着俗不可耐的衣服到了她的身上却偏偏有一种奇怪的时尚感,若仔细再看,才发现她身上的每一处单品实际上都是经过精心搭配。
盛淮北赶到楼下的时候看见程小纭大大咧咧似的靠在车门上玩手机,等听到渐进的脚步声才抬头,脸上挂着几分笑意将黑色袋子递过去。
“我都听莎莉跟我讲了,昨晚上谢谢你替我解围,但也把你的一套西装给弄脏了,这里就当是我的赔罪外加感激之情。”
盛淮北瞥了一眼那牌子,这个牌子向来以低调奢华为主,光是一件外套下来就能花掉普通白领大半年的工资。
“吐我一身就赔给我一套新的?”盛淮北笑着问道。
程小纭自然知道他是在调侃自己,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原本只是想要出干洗费的,但是莎莉说我这样太没心没肺了,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既然是‘救命恩人"就连吃个饭的权利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会有好酒好菜招待一下我。”盛淮北做出可惜的样子,但实际上眼底满含笑意。
程小纭深深看了他一眼,才道:“盛淮北,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我若私下跟你吃饭的话,这好像有些不太好吧。”尽管知道他与元媚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但程小纭还是想要爱护自己的口碑,至少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不会被安上什么“第三者”的标签。
“也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即便是想跟你们杂志社赞略合作,你作为杂志社的中层领导,跟你吃个饭谈事务这也不行吗?”盛淮北一手拎着袋子,一手却是插在裤兜上,明明看着不太正经的样子,却偏偏又有一种恣意风流的潇洒,难怪这么多女人对他五迷三道的,这男人就像是某种好闻的香水,让人闻了以后就容易陷进去。
程小纭只是笑了笑,最后点头:“行,时间你安排,下礼拜四之后我都有时间,到时候给我打电话或者微信就好,那东西我已经送到了,我先回去了。”
程小纭上了车,忽然想到一件事,便又摇下车窗,“对了,刚刚我在买衣服的时候遇见元媚了,她手里拿着的款式跟我这是一样的呢。”
盛淮北眼中划过些许愕然,但很快了然似的露出兴味的笑意,望着那逐渐远去的奥迪车子,嘴角也溢出微笑,她还真是记仇。
回到公司不久就接到了元媚的电话。
“淮北,今天中午能一块儿吃饭吗?”元媚的声音向来软糯糯的,乍听之下很有那种林黛玉的味道,一般男人只怕能难招架的住这种柔声细语。
盛淮北瞥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礼品袋,声音轻然道:“好,你把餐厅位置告诉我,我一会儿到。”
元媚一怔,原本按照以前的习惯他应该会直接开车到医院来接自己一起去吃饭,但这次他并没有这么做,这点变化顿时让元媚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很快就压抑住了这样的不适感。
自打她去红城培训之后跟盛淮北大概有两周的时间没有见面,即便是每日保持手机联系,但盛淮北也依旧会找气其他的借口婉拒与她的通话语音。盛淮北的这个变化让元媚隐约感到了些许不安。
大概是来自女人的直觉,元媚觉得盛淮北的确没有以前对自己上心,甚至可以说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许多,元媚也曾想过是不是男人都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总是恨不得对你百倍的好,但一旦得到手之后,却认为女人已经离不开自己,于是便卸掉所有的伪装。
可她与盛淮北交往不过才三个月的时间,且两人的关系甚至可以说跟热恋中的情侣相比就跟小学生似的,甚至连进一步发展的亲密关系都未曾有过,最亲密的一次也就是十指紧扣的牵手。
但她是女人,对于两个的关系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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