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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粗,得柔软细嫩才不会伤着贵人的肌肤,而岳娇作为她的接班人,这一点是首要的。后来岳娇才发现这一点并不是最主要的,每日岳娇都要给阮安康按摩,阮娘子是怕岳娇的手干活粗糙了给他儿子刮疼了。
不过岳娇也并不在意,毕竟可以不干活。
也不知道是不是岳娇的冲喜起到了作用,自打岳娇来到了阮家后,阮安康的身体也渐渐有了好转,心疾已经很久不犯了,除了不能走路以后,其他的很多事都已经能自己干了,岳娇还时不时的把他背到院子里,让他出来透透气。
大夫说,阮安康的好转是心情愉悦所致,若是长期保持愉悦的心情,比吃药强,能说不定一辈子不犯病也是有可能的。
为此,阮娘子更是觉得自己买对了人,平日里对岳娇都没有那么严厉了。
从阮安康可以自己坐起身喝水进食起,阮娘子外出梳妆时就开始带着岳娇一起。
一是带着她见见世面,二是带着她学习,很多大户人家用的首饰都是她们买不起的或者见都没见过的。.Ь.
虽然买不起,但是她们得知道怎么用,阮娘子每次梳妆时都要一步一步的给她讲解。
岳娇脑子不算聪明,大概是在这方面确实有天赋吧,学的很快,又细心妥帖且有自己的想法再加上嘴甜又会说话,久而久之,竟是比阮娘子更招人喜欢了。
来到阮家的第二年,岳娇就已经开始独立出门给人梳妆了。
四年后,岳娇十七岁了,这是她在阮家生活的第五个年头。
这日,知县府中的小姐要出去赴宴,提前一日就特地交代过她,要早早的去给她挑衣裳。
岳娇受欢迎的点就在这里,她不仅梳妆的手艺好,每次还会根据每个人都特点跟优势给她搭配,大到衣服鞋子,小到腕上的镯子,腰上的香囊,手上的帕子,都有不少的讲究,就连当日用的香膏,她都能挑出一个跟装扮相符的香味来。
庆安县不算大,用脚走遍全县城也不过是一个时辰的事,从阮家所在的牛角巷子到知县府也并不远,走路两刻钟就到了。
天刚蒙蒙亮岳娇就出去了,她照例是走着去的,路上顺便在卖豆花的摊子上吃了碗豆花。
本想要碗咸的,又怕等会嘴里有味熏着了知县家小姐,就要了碗甜的。
眼下正是刚刚入冬,清晨的风刮在人脸上又冷又痛,一碗热腾腾的豆花下肚让岳娇从胃到心都舒服了,因着早起而紧皱着的眉头也舒展了。
身上热腾了后,她才往知县府里赶。
在路过一个巷子口时,冷不丁的被那里趴着的一个人影吓了一跳。
“呀!”
她起初还以为是个什么怪物,惊呼着往后撤了两步。
观察了好一会,那黑乎乎的一团都没有动静,她这才踌躇着靠近。
待走近后,才发现不是什么怪物,是一个身上污秽不堪的小乞丐。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了,烂成条状的衣袖底下,一只血糊隆冬的胳膊伸了出来。
大约是感觉到了有人靠近,小乞丐缓慢艰难的抬起了头。
这一抬头,吓得岳娇心里又是一震。
小乞丐看着不大,约莫跟阮安康一般的年岁,不大的脸上被血迹跟泥尘染得看不出原来的面貌,只有那双清亮的眼睛,在一片腌臜中格外的显眼。
这个眼神,微微的刺了岳娇一下。
她看出了小乞丐眼神里的祈求,他在求她,求她救救他!
她紧了紧手中提着的妆匣,拧眉犹豫了小许,撇眼错开小乞丐的视线,迈步走了。
不是她不愿搭救,实属是无能为力。
她也不过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媳妇,自己都是被别人救来的,又哪里有能力去搭救他人。
待岳娇从知县府中出来时,天光已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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