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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告之罪,向来因人而异,在三六九等、审判者量法弹性大的陈国,从不曾出现过类似的纠纷。苏希锦想不明白,为何谢卯寅让大家因为此事吵起来。
她想了想,说道:“下官以为两位大人都言之有理,可看他是否享用了恩惠,若无恩惠,猛然遭罪,实在可怜。然这只是从良心道德上来讲,咱们立法,自然还得考虑许多。”
“大人且说。”
“下官观当今断案,不论什么罪、什么法,都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若有那悲惨的,博得执法官同情,便会少受罪,少遭殃。这与各位大人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有何不妥?”有大人问,“律法之外还有情理,咱们为官的,就是要为百姓伸张正义。就比如上次大人说的女子不忍受辱,奋起杀人案。因为当官的怜悯,法外开恩,放过了她。下官以为这案判得好。”
苏希锦摇头,“因为律法是庄严神圣的,不容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书已经写到了后期,正文大概八十来万,近九十万。还有几个外任场景,后面会写进番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