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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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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十二:群架,疯子,还有不知道疯没疯…(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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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了,只能掏出手机呼叫支援,当然我们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我站起来,举着手枪对准了马二“要么给钱,要么剁手指头,要么跟我们走,要么我们开枪打死你。”

    我给了他四个选项,但我不知道他会选哪个,枪在我手里,我让他选哪个,他就会选哪个。

    马二放下手机,面对枪口,他不得不从,于是我和无名还有大广手底下的那两个废物流氓,压着马二离开了饭店,我们准备把人直接带到大广的病房,他愿意剁手指头,还是脚指头,全靠他自己来定。

    我们走到饭店门口的时候,其实我就已经听见饭店的人给一个叫马什么什么什么的人打了电话。

    只不过,后来我才反应过来,那个人好像叫马金虎。

    这下好了,黄家,江家,马家我们都得罪了,坐在车后座,我问马二“马金虎是你什么人?”

    “那是我大哥!”

    这更加确认了我的猜想,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不怕得罪谁了。

    我夹着一支烟,把窗户摇了下来。

    很快,我们回到了医院,我和无名架着马二进了医院,上了电梯,又进了医院包间,无名把马二往大哥面前一扔,然后就伸手要钱“人,我给你带来了,手指头你要是想剁自己剁,我们也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只要块钱,公道价吧?”

    大广看向我和无名的眼神,变得绕有深意,他伸出大拇指,对我和无名夸赞了一句“胆识过人啊,能在新马路那地方把马二带出来。

    我没小看你们,现在告诉告诉我,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来我公司吧,赚得肯定要比十万块钱多。”大广打了个响指,叫小兄弟拿合同过来,他把合同放在桌子上说“龙先生你们应该认识吧,我大广就是为龙先生做事的。

    进我夜总会吧,我保证能你们一天的工资超过这个数。”大广比划了一还不等我问,还。

    无名就呵呵的说“跟你们去夜总会干什么?讹客人,崩客人,十万块钱上个果盘,这钱多多少少有点丧良心了,我无名虽然不是什么好人。

    可是这个钱,我总觉得赚起来会丧尽天良。”

    大广摆摆手,指着无名说“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夜总会不只是靠讹人崩人赚钱,夜总会背后有一个集团,讹人的买卖只是偶尔做,并不是经常做。

    你们跟着我,可以成为打手,一天夜总会会给你块钱的酬劳,还有外快加在一起一个月两万块钱月就能攒到十万块钱。”

    无名还想反驳大广,我拦住了他,我指着地下的马二说“这笔钱怎么办?你现在给我,还是现在给我。”

    大广叫小兄弟去拿现金,给我们俩人一人两因为没剁手指头,所以这钱要少一半。

    无名摸着自己的下巴颏问“要是现在帮着把手指头剁了,能不能给我们。”

    这话说完,大广都笑了,他说“你们好好想想,跟我混吧。”

    实话实说,一个月赚两万的条件,真的是让我们两个都心动了,没人能拒绝这样的条件。

    我和无名站在房间门口,正犹豫着要不要答应大广,这时病房里的电视被大广打开,正好播到了新闻台。

    突发新闻,就在刚刚,旧马路居民区发生了枪案,一名女性嫌疑人携枪杀人仓皇出逃。

    我和无名扒着电视屏幕,眼睛都快伸进了屏幕里。

    虽然屏幕上打了马赛克。

    可我们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杀人的那个女嫌疑人,是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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