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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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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九:八十狼群奔江过,一千流氓丧胆回。(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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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也是为了龙先生做事,在那个公司也是为龙先生做事,这两个做事有什么分别?

    端茶倒水这是明面的事情,杀人放火是暗地里的事情。

    三叔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是犯罪的天才,不走这行委屈你了,你……唉。”

    三叔重重叹口气,他让我坐在沙发上等一会,他走到阳台,给龙先生打了电话。

    我就坐在客厅,听不见三叔说了什么,我看着窗外的夜景,再一次拿出手机看向了直播间,直播已经结束了。

    这么快就结束了?

    我看到投票数定格在了十万这个数值上,我必须承认,那一刻的我已经惊呆了,我不会想到……竟然有十万人想看小金被碎尸万段。

    老金被炸死,小金被切得看不出来。

    不知道现在,那个金老板是什么心情,他现在应该想把炸药生吞活剥了吧,我知道,接下来苍龙市会掀起一场新的腥风血雨。

    而我也会是这腥风血雨里的一环。

    过不了多久,所有人都会知道,我是那个叫炸药暗中合作的人,我会怕吗?我要是怕了,就不会这么做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百分之三十的利润,可以让人铤而走险。

    百分的利润,可以让人变得不像人。

    而百分之百的利润,可以让人甘愿去做掉脑袋的买卖。

    在这个社会上,好像没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了。

    如果有,那一定就是权力。

    比钱更重要的,那肯定就是权力了。

    这两样我都想要。

    三叔走进来,扔给我一个沉甸甸的包,他拉开裤管坐到我面前说“一会跟我走一趟,拿好这个包。”

    我摸了摸包,然后眼睛瞪大了,那里边是枪,而且不是手枪,是两把猎枪三叔说“拎着这么多宝贝去跟人交易,没有枪肯定是不行的,你叔今天就带你做第一笔买卖。

    记住我的话,一会钱拿回来,东西还不能给他们,走吧。”

    什么?

    卖东西,不给人家东西,还得要钱,这不是欺负人吗?

    你不欺负人,人家自然会欺负你。

    我忽然参透了这件事,我脚踩的地板也不再是地板,而是丛林湍急的河流,我生存的城市,也不再是城市,而是遵循兽性法则的原始丛林。

    要想扎稳脚跟,我就必须像三叔一样,对待敌人心黑手狠,像老虎一样撕扯对手,寻找机会,疯狂进食。

    我要吃饱。

    我和三叔走出屋子,上车,开车,坐车,天从黑变成漆黑,在变成昏黑。

    我们到了约定地,那是一个典当行,三个大金字挂在典当行的牌匾上,即便是黑夜,也是闪闪发光。

    三叔让我把猎枪拿出来,他坐在车里对我说“下车,冲进去把钱抢过来。”

    啊?我一个人吗?

    “你特么聋了,我让你下车,拿枪冲进去抢钱,我表达的有问题吗?你不是想当狼吗?我给你这个机会,拿枪进去,开枪也可以,杀人也可以。”

    我拉开袋子的拉链,拿出里边的锯管猎枪,我不害怕,我一点也不害怕,从袭击唐春还有孙飞的那个晚上,我就再也没有害怕的感觉了。

    我现在的感觉……怎么说呢?

    很复杂,我感觉肚子鼓了起来,一鼓一鼓的,我很兴奋。

    我拎着猎枪,慢吞吞的走进了典当行的大门,进门,举枪,叫所有人蹲下抱头,为了让自己更有威慑力,我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

    一气呵成。

    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能这么快的控制住局面,一样这也是因为屋里的人并不多,只有三个人。

    我端着冒烟的猎枪,指着年长的那位把钱拿出来。

    我声嘶力竭的喊道“拿了钱,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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