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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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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制造杀人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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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被狼狗利齿撕咬的声音,铺天盖地,响彻云霄。

    人群中有人拿出了手枪,直接打死执法局的狼狗。

    枪一掏出来,这事情就变味了,克里斯立马拿出对讲机呼叫支援。

    听到枪响的陈年知道事情失控了,再留在现场只有危险。

    他和小广马上驾驶着汽车,离开了这里。

    这时,塔夫打来了电话。

    塔夫说“事情变得麻烦了,有一个小女孩作为人证,指认了你的两个朋友,孩子说得话,没人会不相信的,因为孩子不会撒谎。”

    孩子不会撒谎吗?

    好像在人的认知里,孩子说得话往往会更有分量。

    举个列子,一天你正和妻子在吃饭,你们吃的很开心,你的孩子突然对他妈妈说“家里那天来了一个很漂亮的阿姨,爸爸还和她亲嘴。”

    不管你做没做过这件事,你的妻子都有理由怀疑你,并且跟你大闹一场。

    再举个例子,一天,你的孩子突然对你说,他的老师虐待他,打他甚至还想侵犯他。

    不管他的老师有没有做这件事,你都会先入为主的想到,孩子不会撒谎。

    孩子之所以不会撒谎,是因为有很多人趁着阳光灿烂的时候,站在高处,拿着那把名为审判的枪,指着你的脑袋说“嘿,我来审判你了。”

    枪响了,看不清开枪的人是谁,因为他站在阳光下边。

    …………

    陈米被戴上脚铐,走到了关押室里,站在那块大玻璃前,马尾也是如此,他的脸因为肿胀已经快变形了,陈米甚至已经认不出来,这个人是谁了?

    隔着那块玻璃,他们看不见外边的一切,但他们知道,外边的人是来指证他们的。

    梳着卷毛的小女孩和他的父母,站在大玻璃前,指着陈米和马尾点点头,用奶声奶气的腔调对警察说“叔叔,我那天看见他们两个在焚烧裙子,就在郊区那边的丛林里。”

    “小姑娘你确定吗?”

    “是的,我确定。”

    警察看起来有点兴奋,他说“行,请你们去签个字,办理个手续,然后回家等消息吧,只要给他们两个定了罪,到时候会给你们提供线索的目击者奖金的,等我们消息就行了。”

    一家三口感谢了警察,就这样离开了执法局。

    黄家这步棋,对陈年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打击,他们在暗中给出赏金,要人去指证陈米和马尾,只要去了,就给他们一万块钱。

    一万块钱,让你去到执法局,指认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嗯,这还是蛮有诱惑力的。

    陈年认为,人性在两个时候最经不起考验,第一是在巨大利益面前,第二则是在绝境面前。

    这两种情境都会让人性中的兽性被暴露出来。

    而黄家就是很好的利用了这点,这让陈年之前发动的***,功亏一篑,满盘皆输。

    那些人要么被抓,要么被打伤,他们连主城区的口都没能碰上。

    从这点来看,也可以证明一件事,那就是特勤部的队伍里一定有警察的内女干,他们把消息提前传递了出去,让警方有所防备。

    这才导致,功亏一篑。

    不过现在,并不是查内女干的时候,如果不出意外,陈米和马尾明天就会上法院接受第一次审判,陈年必须要在这之前想到办法,救下大哥和马尾。

    于是,他想到了嫂子。

    这个时候,有必要让嫂子来一趟,让她证明一下,大哥是半个月之前来到境外的。

    而杀人案是一个月之前发生的。

    大哥完全没有作案时间和嫌疑。

    于是,陈年连夜返回境内,把嫂子接上了车,他把大哥的处境跟嫂子说了一番,还告诉他黄家人用赏金让大家作伪证指认大哥。

    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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