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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第一女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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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强硬退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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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婚!?”

    纵使严氏心中已有万千猜想,却独独没想过这种可能。

    退婚,对于女子的影响颇大,尤其在徽州这一块,被人退婚就等同于往后再也嫁不出去。

    因为被人退婚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德行有失,二是清白尽毁。

    这两件事都与吕贤锡无关,但外人若是知道她曾被退婚,就会笃定她有这两项过错。

    严氏立即拒绝:“不可能!我们不会同意的!”

    汪老爷道:“如何不可能?你们被山贼掳走一月有余,先前吕大老爷可是说过,你们“不堪重辱,跳崖而死”,如今却健全地回来了。”

    “这只能说明,你们已经不是清白之身!”

    老爷站起身,将手背在身后,居高临下地道:“我们汪家虽然是小门小户,但也颇为注重礼义廉耻,自然不会娶这样的人做媳妇!”

    严氏怒道:“女子清白岂是你空口白凭可以侮辱的?我们确实是被掳走了,但却从未被人欺辱!”

    “若是你们不信,完全可以找婆子来验证,怎可乱说!?”

    “乱说?”吕老爷踱步至门口,转过身。

    他背着光,整张脸都埋在阴影里,语气带着狠厉:“就算是乱说,如今你们被辱跳崖的消息也已经传遍了整个六安城,在所有人的眼中,你家几个女儿都是破落户!”

    “你!!”严氏气极,指着他还想再骂,却被吕贤锡拉住。

    “娘!别说了!”

    吕贤锡站起身,眸中泛冷:“他们今日就是笃定要退婚,我们再怎么说都没用。”

    “呵!”汪老爷冷笑道:“知道就好!”

    吕贤锡道:“要我们退亲也可以,不过我们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吕贤锡一字一句道:“我要你们将从我家受的好处全都还回来!”

    汪老爷一愣,汪家的确从吕家得到了不少好处,这些好处若是财物还能还,但他们受的都是些人情,诸如商会引荐、差事办理等等,根本没有办法还。

    他道:“我们若是不还又怎样?”

    吕贤锡道:“你们不还,我们便不会退婚书。等贵府二少爷成亲时,我们再去衙门告上一状。”

    按照大清律例,男女缔结婚姻时需设立婚书,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

    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

    也就是说,如果吕贤锡今日去衙门上告,那汪良善就要受笞罚,如果等他成婚了再去告,就要行杖刑。

    汪老爷自然不敢用儿子的婚事来赌,道:“可我们还不了啊!”

    吕贤锡冷笑:“还不了?怎么会还不了?不过是舍不得到手的东西罢了!”

    汪老爷一噎,确实是舍不得,只好问:“我们可否用钱财来弥补?”

    吕贤锡反问:“钱财?钱财就能弥补我的名声了?我虽然没了父亲,却还没穷到见钱眼开的地步!”

    汪老爷无奈道:“那你要我怎么做?”

    吕贤锡道:“很简单,退出商会,辞掉差事,与我父亲引荐的人永不联系!”

    汪老爷惊道:“退出商会!?绝无可能!”

    吕贤锡两手一摊:“那我们就拖着吧,这婚我不退,你们也别想成!”

    说罢,便拉着严氏快步走出客厅。

    “等等!”

    身后,传来了汪老爷无奈的声音:“这样,我愿意用汪家今年一整年的收益来补偿,如何?”

    吕贤锡停住脚步,转身问:“我说过,我不是见钱眼开的人。”

    汪老爷欲哭无泪道:“两年!两年收益足足有三千两白银,就算你这辈子不成亲也花不完了!”

    吕贤锡想了想,还是摇头。

    “这已经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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