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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后,迅即撤离。
暗暗庆幸,神不知鬼觉地做完此事,无人发现。
路上放松些了,仲长潜又问黄裳黄河社与河工社的事有何进展。
黄裳述说了一番。
七日前,黄裳如约去了河工社,又与萧锋、孙汝雄、萧烈一道去黄河运社谈判。
黄河运社仍是左录事齐知源出面,主动通报进展:
一、渭水运社赔偿一事,已定下,一边交钱,一边交人,地点便在中间人黄河运社的长河坞,时间约定在第三日。
二、所欠工钱一事,渭水运社的钱仍是不够,想再延后三个多月,待到明年一月起,可以分十二期,每月还款,目前可由黄河运社做担保,双方先核对账目。
萧锋见有黄河社做保,可以还钱,却不能在过年前拿到,有些特困社员无法过年,难以向社员交代,便提出从十一月起开始先还,可以分作十四期。
齐知源应下,当着萧锋的面飞鸽传书给分部主事人员,再去渭水社洽谈。
以此表达黄河社的诚意。
这才又转问河工社召集八千河工一事,有何进展?
萧锋告知:
一、三门峡工程的五千河工,三天召集,报名者只有六百多人,离黄河社要求的五千人尚有较大的缺口。
二、各地备用待命的三千河工,报名者多些,已有九百多人。
三、两个月的工期,据对工程量的测算,五千人最快也须两个半月。
黄裳提议:
一、召集河工一事,黄河社改换支付时间,施工后月付五成,改为首笔款在河工召集出发前,即预先支付,第二笔款再于第二月月付,以钱动人。
二、若渭水社不同意十一月开始还款,黄河社为渭水社垫资,先支付十一、十二两个月的应还款。
三、工期改为两个半月,延期再罚,可罚得稍重些。
一番商议,对前两项,黄河社也应了下来,只改河工出发前为到达三门峡工地后,即付。
独独工期一事,绝不可延期,否则必罚。
萧锋提出若要两个月完工,须再加一千五百人,可这些人却是难召集。
双方对此不能一致,只能分头再想法,第三日赔偿款交付时再议。
到得之后的第三日,黄裳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