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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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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与金人约法(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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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百姓。榛恳谢。

    这是投递金国西路军粘罕的文书。

    另一卷书轴,内容相同。不过,称呼改成右副元帅。自然是投递给东路军斡离不。

    赵榛因对辞令一窍不通,在叶复起草好了以后,阅看了一遍。见自己的意图都在其中,便点头通过。至于文书中提到叔侄之称,乃是年初战争以后,赵桓为金人强迫,不得已尊金国为叔国。宋朝为侄国。两国之间确立了尊卑位序。赵榛要行书金营,叶复便按官署文书的形式起头。

    人的情绪会相互感染。

    三个年轻人交流之后,赵榛的心思发生了变化。

    他重新坐到案几后,把书轴扫到一边。提笔,想了一会。俯身在宣纸上写了起来。下笔飞速,不假思索。几乎一气呵成。写好了,递给叶复:“叶教授,便按此内容誊抄。”

    叶复接过宣纸,轻声地读了一遍。

    “信王榛致左副元帅,战争不应累及无辜百姓,望阁下约束麾下:一、不杀俘、不虐俘,善待俘虏,二、善待伤兵、伤民,给予医药,三、不屠戮、劫掠百姓,不Yin辱妇孺,不侵扰民居,善待手无寸铁之百姓。如行,榛代百姓叩谢。如不行,是与我中原亿兆百姓为敌,假待时日榛必当还报,中原百姓必当还报,请阁下好自为之。”

    读罢,叶复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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