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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家伙被本队长开枪崩掉脑袋了!”
“哇塞,队长好胆量啊!”当有一个跑得最快的属下,来到阿威身边开始拍马屁时。
“还用说,本队长一向胆子很大,在任家镇任第二,没有敢任第一!”
阿威的神情更加开心了,忍不住的开始吹牛装逼了。
“队长,一枪爆头,好准啊!”
“是啊,跟你几年了,好不知道你的枪法原来是那么准的!”
“队长,你得教教我们这神枪法啊!”
保安队员开始围拢过来,纷纷拍着阿威的马屁。
让阿威开始飘了。
他从来没有听到那么多阿谀奉承的夸赞。
“哈哈,跟着本队长,学这枪法算什么,以后吃香喝辣的,都不算是个事!”
“咳咳!”任牧懒得听这阿威在吹牛装逼,轻微咳嗽一声,提醒要把大猩猩的尸体运回任家镇。
任牧的咳嗽声很小。
但还是被沉浸在欢乐中的阿威听到了。
他当即制止了这群属下的马屁狂欢,朝着他们吼道。
“还不快点把这大家伙,抗回任家镇!”
“这大猩猩能换到不少赏金,到时候回去一起分!”
“好的,队长!”有了阿威的画大饼,这几个保安队员很勤快的开始分工合作。
用皮带当绳索,枪杆当扁担,三两下就扛起了那头大猩猩,准备走下山。
任牧见状,便也跟着下山了。
他准备明天再过来,消灭这头躲在山洞里的半残三品跳僵。
刚才。
任牧闭着眼睛,直接开枪崩了这头大猩猩时。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原剧情里,是不是那任老太爷吸了这头妖兽的血液后。
不但恢复了伤势。
还变得更加厉害呢!
现在,任牧抬走了那头大猩猩,代表了那僵尸依旧只能躲在里面。
苟延残喘,等着他过来消灭。
所以。
才有了想用妖兽的血液,画出新的替身纸人符。
毕竟。
任牧的前身。
耗费了十几个寒暑,才自创出这个二品符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