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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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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薛深怼极品亲戚(3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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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医药费?那法律为什么不干脆规定,他变成植物人我就非得嫁给他,照顾他一辈子呢?真是搞笑。”

    薛深听着杨经理绘声绘色的描述,已经能想象到现场是怎样的画面。

    胸腔里,不由得也积攒了一肚子的郁气。

    杨经理看着薛深的脸色,欲言又止地问了他一句:

    “薛律师,你看这案子,洪凤她儿子能讨回这个公道吗?”

    “咱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那女孩年纪也不大,十七八岁的样子,可能还没成年呢,咱也不是非得让她坐牢还是怎么着的,但是她这理所当然的语气,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

    “你是学法律的,你懂这个,你觉得这个案子要是开庭,法院会判这个女孩赔多少钱?”

    杨经理满脸期冀地看着薛深。

    薛深别开视线,没再看杨经理期待的目光,开口回答:

    “恐怕……大概率是判不了任何赔偿的。”

    “判不了?”

    “这怎么会呢?”

    “薛律师,你可别跟我开玩笑了,别逗了。”

    杨经理不信。

    指着不远处一栋雪白的建筑物,离中餐厅最近的一家医院,“洪凤的儿子,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不省人事呢,据说因为昏迷得太久了,身体机能已经受到了影响,医生说如果再昏迷下去,可能会导致肌肉萎缩,甚至是彻彻底底地变成植物人。”

    “各种药物和治疗方法都用上了,可是,这小伙子他就是醒不过来啊。”

    “这一切,可都是那个女孩造成的。”

    “她凭什么不负法律责任?”

    “依我看啊,就该给她判个过失致人死亡。”

    薛深无奈一声苦笑:

    “杨经理,我没骗你,是真的判不了。”

    “小伙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见义勇为,其法律效果类似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

    “啥……啥、啥管理?”杨经理愣愣地站在原地,重复了一遍。显然,还没反应过来,无因管理是个什么东西。

    薛深望着他,尽量用简单的语言阐述整个概念:

    “简单说吧。”

    “意思就是——小伙子为了救人跳江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如果导致了见义勇为者本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按照国内《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

    “如果见义勇为,针对的是侵权行为,则由侵权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见义勇为的人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侵权行为,而是自然事件,那么就由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者,对见义勇为者进行适当补偿。”

    “即使打官司,法院能判的只有酌情给予的一部分补偿,而不是赔偿。”

    补偿和赔偿,在法律意义和数额方面,都是天差地别的。

    有时候。

    法律是让人无奈的。

    因为,法律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符合人朴素的正义感和价值观。

    不过薛深也没想到。

    洪凤儿子的见义勇为一案,在所有法律人士都觉得,小伙子不可能拿到赔偿的情况下……

    薛深介入了。

    薛深还胜诉了。

    薛深还成功地帮见义勇为的热心小伙子,要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款。

    而且……是在民法典根本不支持这笔赔偿款的情况下。

    “……”

    杨经理还想问点什么。

    这时候,薛深的手机响了,他略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杨经理,朝他微微颔首,“杨经理,您忙您的吧,我先去接个电话。”

    薛深走到了无人处,看到来电显示就有些头疼。打电话给他的人,是他一个远房亲戚,按辈分他应该叫一声表姑的,和他爸爸妈妈是一辈的,也算是他的长辈。

    从他大学毕业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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