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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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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张伟辩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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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眯眯的,“这是我的人格魅力。”

    尹时青:“……”总觉得哪里不对。

    薛深没和尹时青多解释。

    人格魅力?

    那当然不可能。

    贺知知是个很现实的女人。

    故意杀人未遂,大概率判不到死刑,要么是无期徒刑,要么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到底判多少年,法官是有自由裁量的空间的。

    那么,薛深这个受害者的态度,就很重要了。

    所以薛深跟贺知知做了一笔交易。

    他用一纸《刑事谅解书》,换来了贺知知出庭作证。

    薛深笑了笑。

    一偏头,看到尹时青看他的眼神里,有钦佩,有羡慕。

    薛深用口型对他说了句:“别羡慕别人腿长钱多,你的体胖心宽别人也没有。”

    尹时青:“……”

    (ノ=Д=)ノ┻━┻

    这时。

    法官席上,审判长问于明朗:“你对这份录音的真实性,是否还有异议?”

    于明朗已经方寸大乱。

    被两个法警强行摁住,他大脑一片空白,“我有异议!”

    “贺知知和我有私人恩怨,证据的证明力不高,仅凭她的一份录音,根本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要求证明可能性达90%。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高度可能性,要求证明可能性达到50-60%。嘿嘿嘿水字数成功!)

    “所以……”于明朗看向自己的律师,疯狂使眼色,“审判长,我请求让我的律师为我举证。”

    没等审判长点头。

    于明朗的律师站在法庭上,把律师袍一脱,随手摘了领带,说:“审判长,我拒绝,继续为于明朗辩护。”

    审判长:?

    尹时青:?

    薛深:?

    “你拿了钱不办事?”于明朗沉着脸,质问自己的律师道:“你信不信我去律师协会投诉你,去你们律所投诉你,我让你在律师圈混不下……”

    “你投诉我?”于明朗的律师不怒反笑,“《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故意对律师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开庭前,你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你只坑了苏依依一个人,把她害得坐牢,我才接你这个案子的,可现在呢?整整四十个法官出庭作证,你可真是小母牛跳舞,左一个牛逼右一个牛逼,给你牛逼坏了!!

    “我张伟,可不收你的黑心钱!”

    于明朗的律师,张伟,鄙夷地看着于明朗,说道:“你还敢让我给你辩护?”

    “张伟辩护,死刑起步吧你。”

    张伟把律师授权委托书揉皱成一个纸团,往于明朗脸上一扔,看向法官,“审判长,我可以走了吗?”

    审判长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点点头。

    张伟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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