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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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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二章 时钟小姐(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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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马最快的奔袭速度能达到每小时五十千米,如果以这个速度计算,十个小时它就能跑出一千里,这也是所谓的日行千里。

    但是很显然,马的心脏不是钢铁铸就的内燃机,它无法以最快速度连续奔跑十个小时,跑十分钟都已经是极限了。

    甚至有一种说法,马的长途耐力还不如人类。

    这种说法不知真假,但是起码在一百里以内,人应该是跑不过马的。因为在去都城的路上,千里马驮着大鹅也比他走得快。

    不过最拖后腿的还是熊大,这么大块头,这么厚脂肪,耐力竟然还不如祝平炎,大部分时候休息都是为了等它。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它背着一部分行李。

    总之,走走停停,路况不好,再加上他们对道路不熟悉,走了一天也才走五十里,第二天才到渡口。

    沿着沐河向上便能直到莒城,但由于是逆流而上,速度很慢,再加上第三天熊大不小心暴露,船夫把他们赶了下去,他们只能继续步行。

    眼见太阳就要落下,赶到都城已经不现实,他只能在地图上找了一个最近的村庄,改变路线先去村庄休息一晚。

    不过紧赶慢赶,还是没能在天黑之前赶到村庄,他们只能摸黑走夜路。

    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夜乌云遮蔽,天上无月无星,他们走的跌跌撞撞,与其说是走,还不如说是爬,后来祝平炎用闪电引火,点了个火把才好些。

    更要命的是,他们本来就不认识这边的路,只能看地图走,现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点了个火把也就能看清周围三四米,即便有地图也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很快就迷路了。

    而且看天上这乌云密布,搞不好今夜还会下雨,就算要露宿野外,起码也得找个山洞,可谁知道哪里有山洞,靠这三四米的视野去摸索,摸到天亮也未必能找到。

    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骑在马上的大鹅忽然看见远处有朦胧灯火,有灯火就代表有人家,他们赶忙快马加鞭赶过去。

    但是等越走越近,能看清灯火来源时,祝平炎却迟疑起来。

    这不是一个村庄,而是只有一栋大屋子,看样子像是某个富人建在野外的别墅。

    可这是什么年代,谁会在荒郊野岭建屋子,是觉得野兽亲切可爱,还是给山贼劫匪送钱?

    以祝平炎看电视得来的经验,这屋子要么是山贼据点,要么就住着妖精鬼怪,反正不会是什么好去处。

    但是大鹅没看过电视,她骑了一天马,屁股都要颠散架了,不等祝平炎开口,已经急匆匆的策马跑过去,敲门请求暂住。

    祝平炎怕她遇险,赶紧从熊大身上取下腰刀,戒备的跑过去。

    却没想到他还没说什么,先被大鹅训了一顿:“哎呀,你也太笨了,赶紧把刀收起来,让人家看见了,还以为我们是来抢劫呢,熊大你走开,你晚上就在外面睡。”

    祝平炎无语:“你就不怕他们是抢劫的?”

    “你也太傻了,一年能有几个像我们这样的路人,他要是盖这么大的房子专门抢劫,一百年也回不来本。”

    祝平炎一愣,对啊,这可不是现代,用混凝土随随便便就能起一栋房子,就算这真是山贼盖的,恐怕山贼也舍不得用它来抢劫吧。

    那难道是妖怪?可这个世界的妖怪,和电视剧里的妖怪好像不是一回事。

    大鹅虽然笨了些,但她有这个世界的常识,这是他比不了的,所以他虚心求教:“可这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人住呢?”

    “我怎么知道?也许这附近的地是他家的,他就在这附近盖房子呗。”

    这时候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少女的声音问道:“谁啊?”

    大鹅立刻凑上去说:“我们要去都城,结果走到这天就黑了,看样子今晚要下雨,能让我们住一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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