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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路上,我找了一个大佬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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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彩衣的故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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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初并不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事,大清早亦修来了,暗卫放下一个食盒,又像影子般消失了。

    “这是我从御膳房带来的熏兔,我记得你说过,最爱吃兔肉。”

    顾嬷嬷笑着端上两碗白粥,一碟酱菜,将兔肉分成小块,退了出去。

    锦初夹了一块肉,抬眸冲亦修一笑,“休想骗我,御膳房怎会吃兔肉?”

    “父皇昨夜与师傅下棋输了,大半夜的去郊外打猎,我求了他,才给你带出一只。”

    “原来是借了师傅的光。”

    十一皇子见锦初吃的香甜,眉眼弯弯:“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改日我一并弄了给你。”

    “我不挑食。”

    锦初说的是实话,从前她是王母娘娘养的鱼,吃过不少好东西,不过天庭那些东西看着花里胡哨,什么龙肝凤髓、仙果仙桃,味道并不可口。

    逃荒路上,锦初吃过草根,吃过老鼠,甚至虫子,半个硬邦邦的窝头,救了她和爹爹的命。

    她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又怎会挑食?

    “这么好养?”亦修不由得又是一笑:“那今天我就给你安排一顿美味!”

    于是,两人坐上马车去了郊外,秋意渐浓,田里的稻子金灿灿的,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带着丝丝甜味。

    “你在岸上等着。”

    “嗯。”锦初看了看稻田,她是真的不想下去,清晨下了一场雨,地里有些泥泞。

    亦修提着一个新编好的竹篮,下了田,锦初看到他在捡东西,螺,是的,应该叫做田螺。

    锦初扬声问道:“这个能吃吗?”

    “不仅能,还非常好吃。”亦修背对着锦初,一直在田里捡螺。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捡了满满一大竹篮,锦初从未想过,田螺会这么好吃,其肉柔韧,其汤鲜美。

    “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再去捡。”

    “既然你知道的这么多……为何他们还叫你草包皇子?”锦初双手托腮,眨巴着雾蒙蒙的大眼睛。

    亦修指了指脑袋:“以前我脑子不好,只知道犯浑,后来遇见你,脑袋里灵光一闪,人就变得聪明了!”

    哼!

    这鬼话锦初才不信,十一皇子头顶萦绕着淡淡紫气,君炎一向自命不凡,他才不会收一个笨学生。

    亦修好久未看到锦初这么开心,笑着问道:“你想穿什么样的衣裳?我给你做。”

    “什么意思?”

    “我可以画,跟师傅学的。”

    他的意思是,先画给锦初看,喜欢的话,再照着做。

    后来,亦修用了一天的时间跟顾嬷嬷学做衣裳,之后就画了特别好看的衣裙,一共六种款式,让锦初挑选最喜欢的三种。

    “亦修,这个世上还有你不会做的事吗?”锦初件件都喜欢。

    “这话我爱听,你会夸就多夸几句!”

    “噗……”锦初被他逗笑,亦修也看着她笑。

    少年英俊的面庞,狐狸眼染着笑的模样,像极了……像极了君炎!

    果真,一个大狐狸,一个小狐狸,都喜欢装疯卖傻。

    锦初经常去彩衣那,彩衣说,她将四皇子留在南风馆,是爹爹授意,不过,四皇子着魔了。

    长公主三日后杀到南风馆,软的硬的都用了,奈何四皇子以死相逼,最后只好将他留下,长公主叮嘱彩衣,四皇子少了一根汗毛,便拔光她的头发!

    这天锦初去南风馆,彩衣正在给完颜清安讲故事。

    “我刚进天香楼的时候,总是哭,想那个不堪生活重负,抛下我跟人私奔的娘,恨那个日夜流连赌坊,不惜卖女儿也要赌的爹,怨老鸨铁石心肠,不顾我苦苦哀求,硬是逼良为娼,怕自己往后跟楼里的姑娘一样,待人老珠黄,一卷破草席,扔到城郊乱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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