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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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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玩死我算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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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靶心。

    子弹打光,于明前进的速度不变,左手从胸前一抹,新的子弹从装具袋里被提出,大拇指和食指掐住弹匣头部,小拇指展开,再掐着弹匣够向枪身的时候。

    右手食指一勾一顶,再子弹落下的瞬间。

    就被于明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卡住,然后手腕稍翻,新的子弹准确的插到了枪身上,左手夹着旧弹匣往胸前一扣,就准确的***了装具袋里。

    说的很长,其实这也就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于明就完成了单手换子弹的动作。

    看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了,不应该是子弹吗?

    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

    装在枪身上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弹匣。

    而弹夹,却是一种夹状的金属装置,专门用于固定未装进弹匣的子弹,使子弹更容易安装。

    这就是弹匣与弹夹的区别。

    回归正题。

    于明的换弹匣动作映入了韩勇的眼帘,眉头一皱,我怎么做不到?

    韩勇的习惯是空弹壳直接顺势脱落到地上,新子弹装上继续射击,这是为了更快速的继续进行火力倾泻。

    但无可否认,这样的做法是很浪费时间的,而于明的动作却是给韩勇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韩勇想着,等新兵连结束,回到特勤队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的练习一下。

    “砰!砰!砰~~~”

    于明的身体再前冲,一个个靶子应声倒地,最终站在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终点线上。

    “16秒49!”

    看着秒表上的时间,张廷不可置信的看着于明。

    而于明却是没有多少意外,反而有些不开心。

    他记得,在东北的那支侦查连的部队,当年有一个新人,百米运动速射15秒多一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牌突击手。

    那个人叫吴哲。

    他和吴哲分别拿下了新人的狙击之王和步枪之王,同样的,也是整支部队的,因为在这两项上,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厉害,也包括那些老兵。

    也不知道吴哲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他那么优秀,现在估计该成为营长级别的了吧!

    在于明回忆的时候。

    射击训练场上。

    “好!”

    不知是谁,在队伍里大喝一声,率先鼓起掌来。

    “啪啪啪~~~”整个连队开始爆发热烈的掌声,这个班长太厉害了,这枪法,简直就是神技啊。

    他们自问做不到,那么只能实名羡慕了。

    “班长!班长!班长~~~”

    带着节奏的呼喊开始弥漫在射击场地。

    于明回过神,嘴角一勾,带起一丝笑容,收枪,转身大跨步的走到了庄韬的面前,看着面沉如水的庄韬,于明不为所动,咧嘴笑道:“该你了!”

    庄韬默默的持枪,然后径直的走到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上。

    明知不行,也得拼一次。

    庄韬这点的心态还是有的,他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一个人。

    万一赢了呢?

    是吧~

    “开始~”

    随着张廷的呼喊,庄韬冲了出去,开始展现他猎人的的经验素养。

    “砰!砰!砰~~~”

    相比于于明,庄韬的移动射击动作,让新兵们感觉有些无法过眼,韩勇看的更是眉头直跳,战术动作不标准,每次射击前都要停顿那么一下下,似乎瞄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了那很渺小的赢的几率,庄韬很努力的表现着,可在进行换子弹的时候,由于精神过于集中,紧张的庄韬出现了长时间的卡顿,导致下一枪的瞄准出现偏差,浪费了一颗子弹。

    在最后一个靶子立起来的时候,发现枪里没有了子弹,庄韬急中生智般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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