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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案调解:我当律师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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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律界大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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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着小潘的时候,我边听着章一天师徒闲聊,一边回想着潘志的从律生涯。

    潘志的履历可谓相当丰富。

    刚拿到律师执业证几个月的潘志就独立承办了其供职的某律师事务所应诉C市职工***协会的合作合同纠纷案。最后这起纠纷以潘志代表的某大律师事务所胜诉,也让众人看到了他。

    从业二年时间,潘志在C市承办了以国际商贸城项目拆迁相关业务为主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百余起。

    潘志在民事法领域比同行积累了更丰富的经验和案例。

    某年,A省省直律师协会评选“优秀专业律师”,刚执业三年的潘志在民事法专业中得票最高,毫无悬念地当选了当年的“优秀民事法专业律师”。

    潘志曾多次受聘某财经大学兼职教授。

    以民事法为志业,笃实前行。

    “法治见于民事法律。”

    “我觉得在中国我们主要接触和思考的几乎所有的民事纠纷意义的事件,我们要去理解它,解读它,是离不开民法的知识储备的。”潘志曾这样袒露心声,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民法更感兴趣。

    对此,潘志这样说道:“民法,不仅是我们的专业标签,更是我们的志业。”

    潘志也曾感慨:“我们从中亲历了涉及既得利益的改革不易,也见证了法治进步。最终,我们为当事人权利得到伸张而喜悦,也为国家法治建设的智者们破除常规,以救济法先行,倒逼民法法治的智慧所折服。”

    潘志在民法领域慎始敬终,行稳致远。

    他先后担任了A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入选为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真实背后窥见人性微光

    “法律不止法理,更见情理。”

    作为一名职业法律人,潘志常常被争执和矛盾处的人性所打动。

    大学学习中文的经历,给潘志在律师的道路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文学更注重全面思考,更注重去考察人的七情六欲。

    “所谓让我痴迷的东西,不是说那种丑的东西让我痴迷,而是那些真实背后偶尔闪现出来的光芒,可能就是人性的微光,用心看,会让人很痴迷。在做律师的职业过程当中,你只要愿意去观察,愿意去思考,它并不是一个罕见的东西。”

    潘志除了在专业领域不断精进,也在关注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

    今年是他政协履职的第十年;他还在多所大学,省委党校担任一些兼职教学工作。

    潘志还加入了“大爱清尘”活动。这缘于他的一名故人和恩师。

    多年前的实习带教老师林森是大爱清尘基金的发起人,从一名调查记者到公共知识分子到一个公益人,在老师的影响下潘志加入了大爱清尘。

    “我认为尘肺病的农民应该是今天中国从群体处境来说最悲惨的一个群体。”

    潘志感慨道,“这是一个让人疲惫让人绝望的项目。你帮这个人一次,不是帮到他,你要帮他一世,才算帮到他。而且这个人你不论怎么帮他,他最后都是会痛苦地死掉。”

    长贫难顾。

    尘肺是一种进行性的慢性疾病,其病理发展过程是不可逆的,因此无法治愈,目前也无特效治疗方法。

    十年间,潘志担任了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管委、帝都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创始理事、大爱清尘浙江工作区主任。

    他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公益人为这个群体四处奔走,筹集资金,联系医疗机构、联系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他带着儿子一起参加大爱清尘的志愿者活动,因为他相信,善良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心灵财富。

    潘志是一个“长情”的人。

    在选择做一件事之后,便会一直做下去。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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