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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凌乱了美丽,烛光温暖了夜晚,
落叶隔绝了冷漠,你关上了心房;
山雨把视觉抽象成一种厚重的寂寞,
思念伸展四方像枝条一样却无法依附,
归来的斗笠把失意伪装成洒脱的诗意,
而心底的温柔还是醉失了只有两行泪,
陪我捱到天亮。
花孤赏着美丽,烛光死在夜晚,
落叶遮掩了悲凉,你学会了释怀;
从心底的深山驶向漫无边际的大江,
河上的雾弥漫了容颜也浸湿了想念,
只有月光柔和而清朗地从不会遮掩,
陪我漂泊江湖。”
——
写完最后一笔,我摸了摸并不存在胡子的下巴,自我欣赏道:“好诗,好诗!该配壶酒!”
这时,老爹杨羲之背着手装模作样的走了过来,看了两眼,顿时露出嫌弃的表情。
“这破字写的,以后别跟人说是我儿子,丢人!”他故作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懒得和他计较,毕竟这字确实差点意思,但是!很符合我潇洒的气质。
更何况,就算我再练好看点,他还是会照骂,因为他是当今公认的天下第一书法家。
这年头,想做好一件事需要努力,但想做到极致,则是需要天赋的,我的天赋不在于此,自然不会强求。
因为,我,杨清风,是一个立志成为武者的男人。
老爹走后没多久,老娘又走了进来,看着桌子上我写好的诗,皱着眉犹豫了半天,道:“这诗不像诗、白话不像白话的,韵也不押,平仄也没有,啰七八嗦一大串,写了个什么东西?”
我说:“这是我研究多年改良出来的诗,我将其称之为新诗,你不懂欣赏就算了。”
老娘摇了摇头,道:“你还是板板正正读点书,学学苏大才子吧,他写出来的诗才是仙品。”
这点我倒没法反驳,当今这个时代,苏胖子的确就是公认的文采无双。
和一个只能终生仰望的对手走同一条路,毫无疑问是痛苦的,但我不会因此放弃新诗,我的诗,就如我的人一样,终究会像那千年不变的月,继续照亮后人的路。
“对了,今天又给你安排了一场相亲,必须得去。”老娘忽然语气冰冷下来,一双猛虎般的眼睛盯得我后背一凉。
“哈哈哈,我才十八,相什么亲,出去玩了。”我哈哈一笑,一甩袖子就要走人。
“小红小绿,给我拦住!”老娘的高音从屋里传来,直冲云霄。
果然,我刚走出屋,就看见一个个家丁把大门小门都堵住了,甚至还有两条狗冲着老子狂吠。
妈的,我平时最讨厌狗叫了,若是在大街上有不长眼的狗冲我叫,老子高低得追上给它两脚,但是这是自家的狗,算了,走为上策。
我瞅了瞅墙的高度,预计着这次可能能行,一个助跑起跳之下,跳出了惊人的一米五高度,但是离这破墙还是差了点,手使劲伸倒是够着了,但是墙上的瓦片不结实,让我给拽下来了一块,最后连人带瓦摔了个惨叫,然后被一群家丁包围了。
可恶啊,我杨清风在此发誓,以后一定要练成绝世轻功,从此自由自在,天下任我行走!
“小红小绿,带他去梳洗一下,换身衣服。”老娘熟练地甩下这一句,便走了。
“我特么的不想相亲啊!”我无能狂怒道。
“由不得你。”
“焯!”
……
好吧,最后还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被两个十五岁的小丫头取笑。
“少爷,现在看上去英俊多了。”小红在一旁甜甜一笑道。
我对着铜镜仔细看了看,感觉头皮勒的有点紧,忍不住道:“我说,这个头发一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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