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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之帝国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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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党争之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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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公元1555年历次诏令以及〈宗藩条例〉、〈军政条例〉、〈捕盗条例〉、〈漕运议单〉中与法律相关的条款,以律令为正文,以事例为附注,共三百八十二条,汇编成书,定名为〔问刑条例〕。

    5月19日,明神宗早朝退了之后,以平台方式召见明内阁首辅:申时行,等官员们商议大事。

    明陕西总镇巡按兼都察院广西道监察御史:董子行,趁机上奏疏称“总镇巡抚、总镇巡按,官员当亲自巡历地方,不可推诿给其余将吏,总镇巡抚宜久任,沿边兵备道官员宜加优待,沿边同知、通判等官员宜慎选用,破格迁除。”

    此刻明神宗则回复道“董爱卿所言甚是,边疆之事重大,若总镇巡抚、总镇巡按,官员不亲历地方,而专委小官,岂不误事也!”

    但明内阁首辅等官员却上奏说“就如陛下所言,边疆之事全赖总镇巡抚、总镇巡按,官员他们每年巡历地方,而下人不敢欺骗,自能尽心料理,若总镇巡抚久任,却不惟人才得以展布,发挥作用,而百姓亦得相安无事。”

    明神宗则说“总镇巡抚久任者,宁可加俸加衔,也不行以亲故赞其成,非大臣谋国之忠。”

    立刻就被明内阁首辅奏辩道“当初陛下阅视此地时,都察院江西道监察御史李大人、都察院河南道监察御史江大人,可并没有说起此事,若轻易更动乃辅臣召对之典,自孝庙后至是再举。”

    由此引起了明神宗的注意。

    6月17日,四川都指挥使司叙南卫建武守御千户所,参加哗变的士兵将领如;明建武守御副千户:范泰龙、明建武守御千户所镇抚使:李德,等十余人被杀,并传首所部兵营。

    又有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龙安府平武县杨柳蕃人进犯松潘卫金瓶堡,以及成都府茂州蕃人联合起来集结成48寨,北上进犯叠溪守御千户所与叠溪长官使司、普安堡、归水岩,一带导致川西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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