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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达成合作(求推荐,求收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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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往事,于是就对在座的高管们说道:“我记得刚进公司的时候,正好是毛宁闹着要北上发展,和公司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

    见一众高管都在认真听,总经理就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好奇,就问前辈,这毛宁是公司捧红的,为什么他不知道感恩,反而闹着要离开公司?

    前辈回答道,现在时代变了,你不能指望知遇之恩让一个有才华的歌手给你打工一辈子。

    说到底,唱片公司和歌手属于合作关系,并不是上下级关系。

    唱片公司捧红歌手,歌手用他的商业价值回报唱片公司,属于互惠互利。

    进入新世纪以来,创作歌手层出不穷,使得他们自身的价值不断飙升,成为唱片市场上最宝贵的财富。

    那时候我就懂了,在唱片市场上,最重要的不是渠道,不是资源,不是商业运作能力,而是人。

    人,才是构成一切的基础。”

    一众高管若有所思,好似从总经理的演讲中收获了什么东西一般。

    而总经理也不再理各有想法的高管们,反正新时代唱片到今天盘子也不大。

    他费尽力气整合公司内部,可不是想守着新时代唱片公司死去。

    于是总经理直接给商业部门还有音乐部门下达任务:“徐总,陈总,你们一起和大幂幂工作室,还有路北谈,条件都好说。

    有什么不能决断的,就来找我。

    记住,我要听到路北的唱片合约已经被我们拿下的消息,去吧!”

    “好的,总经理……”徐总和陈学强站起来,接下了任命。

    总经理都答应了,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陈学强很快就和路北见面,说了新时代公司的想法。

    路北回去就把新时代唱片公司的决定说给耿甜听,正好大幂幂拍戏回来,她拍板决定和新时代唱片公司谈。

    这种事大幂幂肯定不能出面的,耿甜经验也不足,好在条件都是路北说好的,无非就是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于是大幂幂工作室特意请了京城著名的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谈判,帮忙审核合约上的法务问题。

    谈判进展出乎意料的顺利,毕竟两方最高决策层都有意合作,剩下的就不是阻碍。

    就是分成上面有些分歧,不过鉴于目前路北还是一个小透明,所以新时代唱片公司让步很大。

    大幂幂工作室想要得到更多,就要付出更多,这是商业世界的规矩。

    一切都谈好之后,双方律师确认无误,就正式签约了。

    合约签订后,大幂幂工作室将和新时代唱片公司共同负责制作发行路北的唱片,商业演出和演唱会方面也由双方共同管理。

    这之后,就是路北首张EP的发行问题了。

    这个好办,新时代唱片公司立马联系工厂,灌录了一万张EP,包括磁带,CD等。

    同时投入资金,给没有MV的两首给录了MV。

    EP也尽量增加诚意,还把三首歌的demo也给放进去。

    新时代唱片的商业运作总监徐总建议,既然暂时制作不起专辑,那就卖脸,拍点写真集放在EP里。

    于是,拍完MV的路北,又拍了一套写真集。这套写真集到时候会和精装版的EP一起发售。

    听完歌,再看看路北的绝世美颜,想必很吸引粉丝。

    大幂幂也有建议啊,在商讨如何增加EP诚意的时候,大幂幂就和路北说道:“你可以把那天你给我弹奏的纯音乐放进去啊!”

    “哪首?”路北自己都想不起来,他弹的曲子蛮多的。

    不过大幂幂还记得:“就是那首《天空之城》,蛮好听的。”

    路北瞬间想起来,于是这首《天空之城》纯音乐就被加入EP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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