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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穿明末,开局后门通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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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华部十税一VS大明三十税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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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开国的前一二十年有,其他时候就别想了。

    ···

    人们议论了会儿,便七嘴八舌地提问,又弄得大队长焦头烂额。

    过了好一会儿,才算收集齐疑问,一一作答。

    “屯垦的事是俺没说仔细——先说有人偷懒咋办?

    屯垦时对各户是有最低工分要求的,如果最后得到的总分太低,就不能获得保底田地,只能获得后面按工分多少所分的田地。”

    听到这话,那些担心被好吃懒做之人占便宜的百姓明显松口气。

    显然,若没有保底的五亩田地,只分得工分田,是很吃亏的。

    倘若有人偷懒,分田时总分不及格,能分到的田地绝对会很少。

    “再说田地税赋的事儿——分完田地的头一年,只需二十税一;第二年开始,改为十税一。

    大伙儿不要觉得多,首领说了,除了正税之外,义军不会在种粮食的田地上加征其他杂税。

    另外,征发徭役时,义军不仅会给服役之人提供口粮,还会补给一定数目的工钱,而非像大明那边一样让大伙儿自备干粮去白干。”

    刘升其实原本想要直接废除徭役的,却在李长文的劝说下改变了想法。

    首先,征发徭役本就是朝廷集合民众力量做事的主要手段,如果放弃征发徭役的权利,很多事便很难完成。

    况且,即便是后世的民众,也未必都是明理践行之人,更别提此时的民众了。

    如果不能征发徭役,某些事即便朝廷出钱雇佣,百姓也未必愿意去做。

    另外,朝廷做事需要的民夫都按市价雇佣,将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

    所以,在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前,取消徭役就是自取灭亡。

    最后,民众在享有国家赋予权利的同时,本就该担负一定责任和义务。

    比如兵役,后世发达国家都没有废除此项。

    故此,徭役只能减少、减轻,不可能完全废除。

    至于说,田税定为十税一,会不会太高,让移民们不满意,刘升并不担心。

    通过他原先的一些认知,再加上李长文等人的印证,他基本了解了大明此时农民的税赋有多重。

    很多人一提起明朝农业税,就会想起三十税一乃至四十税一的超低税率。

    可为什么中后期农民负担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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