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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干的,哪还得了。
当然,他没有坐吃山空。要养四个女人,自己又没啥本事手艺,于是想出个开客栈的办法来。
那天,那两个女人给他磕头,感谢他救了她俩。同时,求他带着她俩,因为她俩死活都不回家了。
看着她俩伤感的样子,桂凤心软了。
那天,桂凤得知自己和女儿卖给了赌坊,心都碎了,内心不知诅咒了孙仲芳不得好死上万次。要不是女儿还小,自己想当场自我了断。同样的遭遇,她很同情。
客栈生意一般,主要是地段偏了些。但女人们很勤快,客房干干净净,院子里栽了很多花花草草。有些客人喜欢幽静整洁,也到“晚辰客栈”来。
孙仲芳知道自己有一把子力气,可苦于不会武功。于是去武馆学艺,一年下来成了个好手,三五个大汉根本进不了身。
当然,尝到杀人放火金腰带的好处,白来的泼天富贵让他痒痒的。客栈里有些住客不小心财露白,耳聪目明的他就留意了。
跟踪住客出城外,杀人夺财的事也干过三五回,发了不小的财。
这一日,他坐在屋子拿着银簪把玩。
那日挖坟掘墓得了这根簪子身体就发生了变化,他怀疑这簪子不一般,只要有空就拿出来研究。
反复想挖坟的过程,记得那天好像被这簪子扎破了手掌皮,这也是当时造成自己人事不省的一个怀疑点。
自己要不要试一下?
可自己如今算是个有钱人,扎自己被婆娘们知道会不会笑话?
如今,婆娘不只是桂凤,收留下的那俩女人也成了他的侧室。
良久,他下了决心。
簪子扎进食指,一滴殷红血液冒了出来,他忽觉脑袋昏沉,随之脑袋一歪爬在木桌上人事不省。
他,梦到自己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