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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多的魔力代替了。
小火球开始慢慢升温,由原本的橘红色开始变为了一点点的蓝色后。
诺曼开始感觉汗流浃背了,魔力消耗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要想达成邓布利多那样的效果,肯定还有其他的办法,看来魔咒是必须的了。
只靠自己想象的话就能使用出邓布利多的火神咒的话,那么诺曼成年即是成神。
那种庞大的魔力加上随意的想象就能使出魔咒,足以碾压世间的一切。
再试了试更多的想法后,诺曼更是确认了。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原始人一样,还在钻木取火的阶段。
如同一个蛮夫,没有掌握打铁的技巧,只是死命的在挥舞自身的力气,事倍功半。
看来还得要继续读书学习啊,如果魔力是一个人的根基的话。
那么知识才是自身的台柱,能将一个人撑起来的东西。
要是有学识的成年巫师在这里的话,那他会直呼看见了神迹。
因为没有理解魔文就使用出这种魔法是不可能的事。
魔文是魔咒的构成文字,而魔咒是直接响应魔法的按钮。
魔法是什么?是世界本身就存在的规则。
不是巫师创造了魔法,而是巫师发现了魔法。
就如同麻瓜们发现的物理定律一样,它们只是等待着被巫师们发现。
而现在的诺曼是直接越过了魔文和魔咒阶段。
就像是不用手机一样,就能用大脑和互联网直接联系上,然后开始冲浪。
这也是无声无仗施法的难度所在。
巫师们要凭借自身的意志直接沟通世界规则触动魔法。
然后用自身的魔力代替魔咒这个启动按钮,直接连上互联网。
诺曼并没有发现的是,他在实验各种魔法的时候。
他藏在衣服下面的魔法纹路一直在闪烁着淡淡的幽蓝色光芒。
这是世界给予诺曼的馈赠,也是诺曼那强大“爱”的爆发,触发的世界规则,只是他还没搞懂罢了。
这也不怪诺曼,这种有关世界意志的规则目前世界根本就没有巫师能弄懂的。
而诺曼则是以为自己的手臂能够吸收神奇动物们的材料,继而使用出它们的能力是他的金手指呢。
毕竟前世的记忆中,穿越加系统可是常配来着,这应该也就是自己的“系统”了吧。
诺曼甩了甩他的小脑袋,把这些杂念甩了出去,他现在要好好的钻研魔咒了。
他的制胜法宝炼金手镯已经没有了,虽说自己也可以随时炼制一个更强大的手镯出来。
但诺曼更喜欢以碾压的姿态击败伊蕾娜,让她输得心服口服。
至于炼金术?
那是什么?
有魔咒好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