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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日暮西斜,红霞满天。
从早到晚,冲的痛快淋漓,斩杀叛军数百,己方仅战死一人,轻伤数人。
诺达的山丹军马场,一天功夫,杀的叛军闻风丧胆。
平坦的小山坡下,湖水倒映灿烂夕阳,骏马嘶鸣,笑声酣畅。
“军侯!五十七匹!我们有五十七匹汗血马!”
“军侯!等子虎那组回来,咱们的汗血马肯定过百!”
“军侯!咱们明天是不是继续抢啊!”
“是呀!军侯!要不咱们抢光叛军的汗血马吧!”
“......”
河边,陈宇挑选了两匹宝马,一匹纯白,一匹纯红,分别取名白云,火雳。
给二马套了鞍,对于部众的提议,笑着不置可否。
这里的马是抢不完的,普通战马五六万,汗血马少说也有几千,己方三十几人可带不走。
况且今天只是打了叛军措手不及,等他们回过神,聚拢大部队,己方就得开启逃亡模式。
事实上,只等赵风返回,陈宇就会下令撤离。
看看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
果然没多久便听到马蹄声,还有身后部众的惊呼。
“哇!好多!”
“......”
起身看去,草原上,只见赵风一组十几人,赶来了三百多匹高头大马。
皮毛无一不油光发亮,姿态无一不威武神骏,马鬃飘扬,四蹄如飞!
竟然全是汗血马!
“哥!”
一马当先,奔到身前,赵风跃下蛮头,献宝似地指着身后,迫不及待道,“我们抢了三百二十八匹!全是汗血马!”
好么,这小子,大半天而已,把整个马场一成的汗血马都抢来了......
“干掉漂亮!”
陈宇心里乐开了花。
“嘿!”
赵风掏出一块干牛肉,咬了口,边嚼边道,“这些马都是在同一个地方抢到的,还抓了个叛军将领,估摸级别不低,没杀,等你决定。”
陈宇嗯了声,他对叛将不感兴趣,接下来就要回长安,得闯很多关隘,押个叛军将领在身边很麻烦,不如直接砍了。
不过,赵风辛苦带回,总得给面子看一眼,于是道,“在哪?”
“那里!”
顺着赵风指向,只见其中一匹马背上绑着一员战将,披头散发,模样狼狈。
赵风招了招手,立有两名骑卒解下叛将,一人反扭一条胳膊押了过来。
那叛将试图挣扎,但两名骑卒又壮又猛,挣扎越厉害,身子就被按的越低。
“放开!放开我!我自己走!放开......”
看不清叛将的脸面,但声音很耳熟!
心中一惊,连忙跑了上去,凑到跟前一看,终于看到对方被乱糟糟的头发遮住的脸。
黝黑的皮肤,清瘦的脸颊,虽然狼狈但依然锐利的目光。
果然是韩遂!
“文约兄!”
陈宇惊呼。
韩遂怔住,停止挣扎,意外地抬头,目光充满惊喜,“子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