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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中,最后一声惨叫,鲜红的血液透过厚厚的棉袍,缓缓流淌到碎石上,腥味扑鼻。
冷逵拿胳膊夹住刀背,缓缓抽过,擦掉上面的血迹,回刀入鞘。
这个身材魁梧,脸上有条恐怖刀疤的西北壮汉,是方圆数百里另人闻风丧胆的马匪首领。
手下两百来号马匪,人人骑黑马,来去如黑风,个个凶猛彪悍,心狠手辣。
冷逵最近的日子非常滋润,干掉了敌对七八年的另外两支马匪,一家独大,盘踞在这片丝绸之路必经的戈壁滩。
尤其叛军占领凉州后,北宫伯玉和李文侯等叛军将领一边忙着跟朝廷的军队作战,一边内斗,根本没精力管他们这些马匪。
只要不去抢叛军控制的郡城,哪怕杀光来往戈壁的商队,叛军也不会来找麻烦。
当然,冷逵懂细水长流的道理,只要过往商队孝敬足够,便能安然过关,但若不懂事,下场就是眼下戈壁上的模样,横七竖八的五六十具尸体......
往嘴里塞了块风干的牛肉,冷逵满意地望着几十只骆驼满载的物资,嘶哑的嗓音大笑道,“兄弟们,这两天再干一票,咱们就去郡城逍遥快活!”
“好嘞!“
“谢老大!”
“老大,这回咱们包哪个院子?我的小兄弟都快等不及啦!”
“当然是最大的回春院!兄弟们玩个三天三夜,保管让你腿软的骑不上马!”
“那得看是什么马,有些马,腿再软也有办法骑!”
“哈哈哈哈哈哈......”
两百来号马贼轰然大笑,冷逵忽然翻身下马,趴在地上,耳朵贴地。
踏踏踏,踏踏踏,……
地面微微震动,马蹄声越来越清晰。
冷逵全神贯注地听了一会,脸色微变。
三百多匹马,难道是叛军?
叛军的主力都在黄河南岸跟朝廷对峙,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北凉腹地的戈壁?
或者是另一股新出现的马贼?
越想越不对,连忙起身上马,喝道,“兄弟们,跟我来!”
迎着对方冲了上去,冷逵倒不是想干架,只是不弄清楚,他心里不踏实。
不久,昏黄暮色下,远远地看到了黑压压的马队。
登时喜形于色,只有四十多人!
“哈哈哈!大肥羊!”
冷逵仰天大笑。
“兄弟们,今天是好日子!上!宰了前面的肥羊,今晚出戈壁,去回春院!”
“哈哈哈哈哈,杀~”
“喔喔喔~,杀~”
“......”
火红的夕阳下,两百多名马匪个个像打了鸡血,兴奋地挥舞长刀,争先恐后地冲向马队......
然而片刻之后,当他们看清那四十几双犹如地狱凶神般冷冽的目光,看到那些人的马背上挂满了风干的人头时,忽然意识到,抢错对象了!
然而,他们已经被死神的目光锁定,来不及回头了......
冷逵至死也不知道错在哪里,脑袋飞起的最后一刻,想到的唯一解释:运气太他妈的背!
......
又损失了五名骑卒,陈宇气急败坏,狠狠踢飞马匪的头颅。
叛军神经病一般地紧追不舍也就算了,毕竟自己干掉了他们的首领,一股啥都不是的马匪居然也来凑热闹!
......
暮色下,用小石头垒墓,葬了战死的五名部下,剩下三十多人吃着马匪尸体上搜出的干牛肉,喝着抢来的马奶酒,沉默不语,气氛凝重。
即便开朗的赵风,说话也越来越少。
这也难怪,换谁被几十支大大小小的叛军队伍,上万骑兵撵在屁股后面追两个月,都不可能还有兴致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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