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贞观长安小坊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25章 铮铮铁骨(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杀人,判徒刑三年;已经伤人了,判绞刑;已经杀人了,斩首。

    同谋且当了帮凶的,绞刑;同谋但没有当帮凶,而人已经死伤的,流三千里之外。

    主谋虽然没有亲手杀人的,仍旧是首罪。

    有意思的是,即便是死刑,也要赎铜一百二十斤。

    这就容易导致误解,是不是交了铜就可以免罪、免死呢?

    当然不是,赎铜是正刑的并行处罚,当后世的罚款看就对了。

    ……

    十月,御驾从九成宫回到了太极宫。

    三司会审的结果一致,李袭誉罪当处死。

    除了自张蕴古冤死后,李世民推行死刑五次奏报审核的制度外,李袭誉还符合八议之一的议贵:三品以上职事官。

    八议不是说免死罪,是让人犯死得有尊严些,不能剃头发、项圈束脖子、笞刑,定刑必须得由皇帝亲自定,三司的审议结果只是建议。

    “察院不是去凉州审案了么?结果呢?”

    两仪殿上,李世民转头看向李乾祐。

    李乾祐自袖中取出范铮、李义府联名的奏折,交由张阿难呈上。

    李世民看了一眼,鼻息重了几分。

    这两人,不识抬举!

    遣他们去凉州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李袭誉的罪责推到他人身上,无论如何保他性命。

    可范铮与李义府的奏报,明确划分了乐都阿达与李袭誉的责任,没有丝毫推搪的余地。

    乐都阿达自然是死罪,李袭誉也罪不可恕,公权私用已经是罪过,尤其是那一句“用力打”,更是导致刘武死亡的直接原因。

    李世民当然极其不满,但御史大夫李乾祐对这二人的评价则高了许多。

    御史台,就需要这样的铮铮铁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才是三法司的脊梁。

    “朕以为,当依各监临(有监督权力)之官,超越权限杖毙的律令,按过失杀人法办。”

    没办法了,只能皇帝出面为李袭誉免死罪,这老脸啊,咋那么烫!

    宰辅们权衡利弊,考虑到桂州、考虑到李袭志,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了。

    啥,你当宰辅们不知道早晚要免李袭誉死罪?

    年轻了不是,宰辅们是要名声的,这顶徇私枉法的帽子嘛,皇帝脑袋大,可以多戴戴。

    相互妥协之后,李袭誉除名去官爵,流于泉州,不久就死了。

    无用的地理小常识:此时的泉州,治闽县,开元十三年(唐玄宗时)改福州,泉州治所迁南安县,后又以南安分出晋江为治所。

    感谢大多数好叭打赏500币,祝前途一节更比一节高,钱途一天更比一天旺,家庭和睦,情感顺心!

    (看完记得收藏书签方便下次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