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末刘备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章 路遇劫匪(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带住坐骑,刘贝淡淡的看了一眼面前的三人,为首者戴着扎巾,身穿青红色长身罩甲,身上别着双插(箭袋和弓袋),挎着腰刀,腰间又别着解首刀。看这人二十四、五岁左右,举止稳健。

    他左边的一个年轻些,身上也别有腰刀与双插,年约二十一、二岁,还有一个似是刀盾兵,手上拿个皮盾,身后背个标枪袋,里面还有六七根锐利的标枪。

    刘贝心中冷笑:“不是卫所的军户,看来这是哪个武将家里的家丁,开小差当了逃兵。”

    大明立国至今,朱元璋所立的卫所制度早就名存实亡,各大卫所能跑的兵早就跑了,跑不了的也成了卫所武官的佃户,只有这些武官作为保镖护院的亲兵还有点儿战斗力。

    在卫所制度崩溃以后,大明又开始了募兵制,特别是嘉靖之后,募兵的数量越来越多,最有名的莫过于戚继光的戚家军。

    只是戚家军这种精兵寥寥无几,大明各地得营兵几乎都是乌合之众,反而是那些军将的家丁数量越来越多,相当有战斗力。

    提起家丁这个概念,映入脑海更多的形象更多是权贵大户人家豢养的奴仆,一般会两下拳脚功夫,看家护院尚可,上阵打仗肯定不顶用。

    但是,明代军队中的家丁可不是这种狗腿子。

    明朝后期的家丁是指武将麾下不入兵籍者,是将领私人组建的亲信部队。可以自行署置官吏,待遇远比一般士兵高,战斗力也是最强的。

    看眼前这三个人的打扮,应该就是某个武将手下逃出来的家丁无疑。

    那三个人见马上的少年沉默不语,还以为是被自己吓傻了,为首的一人开口道:“小子,我们兄弟只是求财,不欲伤人,只要你留下七两银子,我们就放你离开,连你的马也可以骑走。”

    刘贝眉梢一挑,微微一笑道:“几位好汉,小可身上确是有些银两,也愿意送给三位,可惜我有两个朋友不愿意。”

    三人一愣,不由得左右张望了一下,刘贝已经翻身下马,上前一步指了指自己腰间的佩剑道:“不用找了,我的朋友在这里。”

    话音刚落,两把长剑已在手中。

    双股剑,是刘贝前世的随身武器,陪着他南征北战东讨西杀,以前没有条件,现在自己高中解元,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徐州城请最好的铁匠给自己打造了这对仿制品。

    虽然是仿制品,但是长短轻重都和前世一般无二,故此用着十分顺手。

    今天他还是第一次再次拔剑御敌,心中不由得一阵感慨。

    那三人却是一愣,他们自然早就看到了刘贝腰上的佩剑,不过这个年头,一个有钱的公子哥带把剑装门面也不是稀罕事儿,他们根本没放在心上,现在见这个少年居然敢对他们拔剑,不禁感到惊诧。

    当他们看清楚刘贝手中的宝剑,心中惊异更甚。

    要知道,普通的佩剑不过两尺五寸左右,而且分量不过两斤左右,即便是重剑也不可能超过三斤。

    但是这个少年手中宝剑足有三尺五六寸长,而且厚的吓人,好像两块铁板,估计能有五六斤重。

    其实后汉时期刘贝的双股剑,鸳剑长三尺七寸,鸯剑长三尺四寸,利可断金。右手雌剑重六斤四两,左手雄剑重七斤十三两。

    如今这对仿制品在质量上自然远不及正版,可是长度重量一般无二,当日徐州城中最好的那个老铁匠见到刘贝的图纸,唬的舌头伸出老长,像看怪物一般打量了半天这位离谱的解元公。

    那三个劫道的看见这对诡异的宝剑,不知怎得感到心头发寒,再打量刘贝时更是不由得冒出了冷汗。

    刘贝并没有吹胡子瞪眼,甚至于就连面部表情都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他在拔剑出鞘的一瞬间,那三个人就感觉这个少年似乎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用眼神就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