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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费伦开创仁德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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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猎人之子(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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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换来的战果。

    至于书写的工具,郑礼就买了一根羽毛笔,配套的墨水也没有买。

    原因是这俩玩意实在是太贵了,还需要经常更换。

    还不如自己整点石墨,再从隔壁山头的狼身上薅点毛,自己尝试做个毛笔出来。

    对于制造毛笔郑礼还是很有信心,毕竟他只是需要一根书写工具。

    对于笔只有一个要求,能写字就行,其余的需求都可以搁置。

    在杰特的帮助下,很快这一大堆包裹全部搬到茅屋角落。

    郑礼伸了个懒腰,也不带休息的从屋子后头取出熏制的风干肉。

    简单的用水清洗去除焦化层后涂上今天从小镇购买的调味品,便麻利的用木弓升起一堆火,把肉架在上面烧烤。

    看着站在一旁,有些呆滞的杰特,郑礼颇有些不好意思。

    “环境简陋,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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