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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侦探陷入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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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异语(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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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神来看,你一定是觉得刚才老哈桑我不小心做了负面宣传,对吧?其实不然,老哈桑说话一向这么难听,因为这种事情很难后悔,不合脚的鞋不可能硬穿上去。互留个号码吧,如果有类似的货,我会在第一时间告知你来看,不买也没关系。”

    “当然,如果你以后改变主意了,这颗眼珠子应该也还会继续在这等你。它已经等了好几个月,完全不介意再多等一会儿,也许......”

    “也许它的命比我还要长。”

    瑞文轻松地接上老哈桑的俏皮话,苦笑一声道:

    “如果打了一次我没接,一天之内没我有回拨的话,以后就没有必要再打了。”

    “哈哈!放心,老哈桑很清楚你们侦探,昨天刚从我这买了遗产高兴离开,明天就变成了一滩高兴的滚烫死肉。老哈桑绝不会在那种时候做无用功。”

    “完全准确。走吧,卡梅隆。”

    侦探朝等在外面的助手招手,后者满脸笑容地踩在一大滩血红的积水上等着他,左右偏移重心,踩出一道道绯红涟漪。

    临走前,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刺痛的知能”,它的瞳孔好像缩了一下,变得又尖又细,像猫的眼珠。

    老哈桑慢悠悠地走回了店铺的阴影中,他的背上生长着一大块银黑色的背鳍,一摇一摆,鳞片中垂下一丝丝粘液。

    在烈洋145年之前,从市区回城郊是件非常麻烦的事,直到十年前奥贝伦铁路公司的红皮火车全面通车,将一两个小时的路程缩短为了20多分钟,一定程度上压迫了公车的市场,当年还引发了一波规模不小的绝食抗议,晒死了两打铁路工人。

    但在列车真正通车后,人们很快意识到了新型交通工具的便利,所有反对声音随着路边的抗议横幅全数撤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瑞文和卡梅隆挤在滚烫的车厢中,左右摇摆,看着窗外明黄色的风景,以及摇来晃去的橡胶垂吊扶手,也不知道是哪个有心设计者,把扶手做成了真手的形状,手指形态各异,就像一个恋手癖的变态收藏。

    其中一只竖起中指和无名指的扶手,完全没法不让人遐想。

    “我们要回一趟南部的焦麦田,可怜的玛丽也许还能剩下一只脚爪或半根尾巴。不论是什么,我们都要带回去给多罗莉丝太太交差。你还有多余的手帕吗?”

    “没有了,都给你了,瑞文。”卡梅隆扯了扯衣袋,微笑着摊开双手。

    “我感觉我们的大侦探今天已经受尽了磨难波折。”他越过瑞文的肩膀,看着窗外的一大片斜顶建筑。

    “待会去下馆子怎么样?嗯......“水蛇灯塔”就算了,记得你不喜欢吃鱼。”

    瑞文重重地摇了摇头,岂止是不喜欢,他对血河里的鱼有种生理厌恶。

    光是想到清理那些杂乱丛生的黑色鱼鳞、黄绿色的粘液和危险赘生物的画面都让他倒胃口。

    “不了,我没胃口吃正餐。让我们去“硫磺山”喝点什么好了,就当帮衬一下可怜的酒保斯考特,他最近在筹钱给孩子上学。”

    “好的,来杯焦麦热啤酒吗?”

    “那东西苦得不像人喝的,拿来当工厂润滑油更合适。“卡达斯之梦”就很不错,如果不是烫的就更好了。”

    瑞文自己都被自己的玩笑逗笑了,哪有不烫的饮料?

    在奥贝伦酒业100多年的历史里,人们变换着方法想让酒水变凉一些,包括地下储藏、蒸发降温、把酒瓶埋在沙子里。但在绝望的烈日下,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他越过卡梅隆的肩膀,看见火车窗外有一辆黑色的小卡车,车顶上有个大喇叭,顺着暗红的小路,和火车并驾齐驱,车轮压过地面上的积水,濺起两扇鲜红的水花,车身上是奥贝伦侦探公司的金色“烈日烟斗”标志。

    是奥贝伦收尸队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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